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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文    P 158


作者:漢人
頁數:158 / 225
類別:古典散文

 

全漢文

作者:漢人
第158,共225。
博幸得肺附,數進愚策,未見省察。北遊燕趙,欲循行郡國求幽隱之士,聞齊有駟先生者,善為《司馬兵法》,大將之材也,博得謁見,承間進問五帝三王究竟要道,卓爾非世俗之所知。今邊境不安,天下騷動,微此人,其莫能安也。又聞北海之瀕有賢人焉,累世不可逮,然難致也。

得此二人而薦之,功亦不細矣。博願馳西以此赴助漢急,無財幣以通顯之。趙王使謁者持牛酒,黃金三十斤勞溥,博不受;復使人願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會得光書雲,大王已遣光西,與博併力求朝。



  
博自以棄捐,不意大王還意反義,結以朱顏,願殺身報德。朝事何足言!大王誠賜咳唾,使得盡死,湯禹所以成大功也。駟先生蓄積道術,書無不有,願知大王所好,請得輒上。(《漢書·宣元六王傳》)

已見中書令石君求朝,許以金五百斤。賢聖制事,蓋慮功而不計費。昔禹治鴻水,百姓罷勞,成功既立,萬世賴之。今聞陛下春秋未滿四十,發齒墜落,太子幼弱,佞人用事,陰陽不調,百姓疾疫饑饉,死者且半,鴻水之害殆不過此。

大王緒欲救世,將比功德,何可以忽?博已與大儒知道者為大王為便宜奏,陳安危,指災異,大王朝見,先口陳其意而後奏之,上必大說。事成功立,大王即有周、邵之名,邪臣散亡,公卿變節,功德亡比,而梁、趙之寵必歸大王,外家亦將富貴,何復望大王之金錢?(《漢書·宣元六王傳》)

○報淮陽王

已許石君,須以成事。(《漢書·宣元六王傳》)

●卷四十四

☆翼奉

奉字少君,東海下邳人。元帝初征待詔宦者署,歷中郎博士諫大夫。

○上封事言邪正


  

臣聞之於師,治道要務,在知下之邪正。人誠向正,雖愚為用;若乃懷邪,知益為害。知下之術,在於六情十二律而已。北方之情,好也;好行貪狼,申子主之。

東方之情,怒也;怒行陰賊,亥卯主之。貪狼必待陰賊而後動,陰賊必待貪狼而後用,二陰並行,是以王者忌子卯也。《禮經》避之,《春秋》諱焉。南方之情,惡也;惡行廉貞,寅午主之。

西方之情,喜也;喜行寬大,巳酉主之。二陽並行,是以王者吉午酉也。《詩》曰:「吉日庚午。」上方之情,樂也;樂行奸邪,辰未主之。

下方之情,哀也;哀行公正,戌醜主之。辰未屬陰,戌醜屬陽,萬物各以其類應。今陛下明聖虛靜以待物至,萬事雖眾,何聞而不諭,豈況乎執十二律而禦六情!於以知下參實,亦甚優矣,萬不失一,自然之道也。乃正月癸未日加申,有暴風從西南來。

未主奸邪,申主貪狼,風以大陰下抵建前,是人主左右邪臣之氣也。平昌侯比三來見臣,皆以正辰加邪時。辰為客,時為主人。以律知人情,王者之秘道也,愚臣誠不敢以語邪人。

(《漢書·翼奉傳》:平昌侯王臨欲從奉學其術,奉不肯與言,而上封事。)

○因災異應詔上封事

臣聞之於師曰,天地設位,懸日月,布星辰,分陰陽,定四時,列五行,以視聖人,名之曰道。聖人見道,然後知王治之象,故畫州土,建君臣,立律歷,陳成敗,以視賢者,名之曰經。賢者見經,然後知人道之務,則《詩》、《書》、《易》、《春秋》、《禮》、《樂》是也。《易》有陰陽,《詩》有五際,《春秋》有災異,皆列終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

至秦乃不說,傷之以法,是以大道不通,至於滅亡。今陛下明聖,深懷要道,燭臨萬方,布德流惠,靡有闕遺。罷省不急之用,振救困貧,賦醫藥,賜棺錢,恩澤甚厚。又舉直言,求過失,盛德純備,天下幸甚。

臣奉竊學《齊詩》,聞五際之要《十月之交》篇,知日蝕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猶巢居知風,穴處知雨,亦不足多,適所習耳。臣聞人氣內逆,則感動天地;天變見於星氣日蝕,地變見於奇物震動。所以然者,陽用其精,陰用其形,猶人之有五臧六體,五臧象天,六體象地。故臧病則氣色發於面,體病則欠申動於貌。

今年太陰建於甲戌,律以庚寅初用事,歷以甲午從春。歷中甲庚,律得參陽,性中仁義,情得公正貞廉,百年之精歲也。正以精歲,本首王位,日臨中時接律而地大震,其後連月久陰,雖有大令,猶不能復,陰氣盛矣。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親親,必有異姓以明賢賢,此聖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

同姓親而易進,異姓疏而難通,故同姓一,異姓五,乃為平均。今左右亡同姓,獨以舅後之家為親,異姓之臣又疏。二後之黨滿朝,非特處位,勢尤奢僭過度,呂、霍、上官足以卜之,甚非愛人之道,又非後嗣之長策也。陰氣之甚,不亦宜乎!

臣又聞未央、建章、甘泉宮才人各以百數,皆不得天性。若杜陵園,其已禦見者,臣子不敢有言,雖然,太皇太后之事也。及諸侯王園,與其後宮,宜為設員,出其過制者,此損陰氣應天救邪之道也。今異至不應,災將隨之。

其法大水,極陰生陽,反為大旱,甚則有火災,春秋宋伯姬是矣。唯陛下裁察。(《漢書·翼奉傳》)

○因災異上疏

臣前上五際地震之效,曰極陰生陽,恐有火災。不合明聽,未見省答,臣竊內不自信。今白鶴館以四月乙未,時加於卯,月宿亢災,與前地震同法。臣奉乃深知道之可信也。

不勝拳拳,願復賜間,卒其終始。(《漢書·翼奉傳》)

○上書請徙都洛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