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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藝術    P 17


作者:佛洛姆
頁數:17 / 24
類別:感情生活

 

愛的藝術

作者:佛洛姆
第17,共24。
忘我的本質特別表現在對其他人的影響上—在我們的文化中最常見的表現是「忘我」的母親對自己孩子的影響。母親認為孩子可以通過她的「忘我」認識到什麼是被人愛,認識並學會什麼是愛。但是她的「忘我」所造成的效果往往違背她的意願。孩子們並沒有表現出他們是幸福的,他們是被人愛的;他們一個個膽小,緊張,擔心受母親的責備並想方設法滿足母親的願望。一般來說他們會受到母親的那種隱蔽在深處的對生活的敵意和恐懼的傳染,他們更多地是能感覺到,而不是認識到這點。總而言之,「忘我」的母親的影響同利己者的影響並無多大區別,而且常常是前者甚于後者,;因為母親的忘我會阻止孩子對自己提出批評。孩子們的生活在一種不能使母親失望的壓力下,在道德的假面具下人們在教育他們要輕視生活。如果有機會,可以觀察一下一個能真正自愛的母親對孩子會產生什麼影響,從而可以確定,再沒有比一個能自愛的母親在體驗愛情、歡樂和幸福方面對孩子產生更積極的影響了。

愛克哈特*(*愛克哈特,中世紀德意志神秘主義哲學家和神學家。他認為上帝即萬物,萬物即上帝;通過自己的靈性,人即可與上帝合而為一,與萬物混成一體,獲得真正的自由。 —譯者注)有一句格言,最精闢地總結了關於自愛的思想。他說:「你若愛己,那就會愛所有的人如愛己。你若對一個人的愛少於愛己,如果你不是愛所有的人如同愛己,如果你不是在一個人身上愛所有的人—因為這個人就是上帝和人。一個既愛自己又愛他人如同愛己的人就是這樣的人,一個值得這樣評價的人。」⑷



  
(5)神愛



  
上面已經確定我們之所以追求愛是因為我們體驗到人與人之間的隔膜,因此就要求通過人與人的結合去消除這種隔膜。愛的宗教形式,對神的愛從心理學來看亦無兩樣,也出自于消除隔膜,要求統一的追求。事實上對神的愛同對人的愛一樣,也有多種形式,同時這些形式之間的區別很大一部分也與各種愛情形式之間的區別雷同。

在所有的信神宗教中,無論是在一神教還是在多神教中,神體現最高價值,體現至善至美。因此神的特殊意義往往取決於什麼是人認為的至善至美,所以在分析神的概念時應該首先分析信神的人的性格結構。

人類發展的標誌根據我們現有的瞭解是人脫離大自然,脫離母親,脫離血緣的聯繫。在人類歷史的開端,儘管人被趕出同大自然的原始和諧,但人始終還是緊緊抓住這種低級的聯繫,並通過這種聯繫獲得一種安全感。人一直還感到自己同動植物界是一致的,並企圖通過同自然界的一致找到統一。許多原始的宗教證明了這一發展階段。動物被當作圖騰受到崇敬;在大的宗教節日和打仗的時候人們戴上動物假面具或者把一種動物當作神來禮拜。當人的技能發展到出現手工勞動和製作藝術品階段時,當人不再是隻依靠大自然的賜物時—也就是靠他找到的瓜果和捕獲的獵物為生,人就把他雙手勞動的成果變成一個神。在這個階段人們禮拜泥土、銀子和金子做的偶像。人把他自己的力量和技能反射到自己製作的物體上去,並以一種異化的形式禮拜他自己的力量和財物。在更後一個階段人賦予他的神以人的形象。看起來只有當人對自己的瞭解深刻了,並且發現了人是世界上最偉大、最高貴的「物體」時,才可能這麼做。在這個神人同形的階段,我們可以看到這一發展有兩種趨勢。一種趨勢同神的陰性和陽性的發展有關,另一種趨勢同人所達到的成熟程度有關,人的成熟程度決定了人的諸神的本質以及人對神的愛的形式。

我們首先來談談宗教是如何從以母親為中心的階段發展到以父親為神的階段的。十九世紀中葉巴霍芬和摩爾根的發掘物儘管沒有得到學術界大多數人士的承認,但是他們的這些偉大的、決定性的發現毫無疑問地證明了,至少在許多文化中,在父系社會以前就曾存在過宗教的母系社會階段。在母系社會階段母親是最高的生命,她就是神,也是家庭和社會的權威。為了理解以母為神的宗教本質,我們只需回想一下我們上面談過的母愛的本質。母愛是無條件的,母愛保護一切,促進一切。正因為母愛是無條件的,所以是無法控制和不能通過努力獲取的。母愛的存在給予所愛之人一種祝福的感受,缺少母愛就會引起一種惘然若失和絶望的感受。母親熱愛孩子,是因為這是她的孩子,而不是因為孩子表現優秀和聽話,或者孩子能滿足她的願望和要求,所以母愛的基礎是平等,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因為他們都是母親的孩子,因為他們都是大地母親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