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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    P 2


作者:陳壽
頁數:2 / 297
類別:中國古代史

 

三國志

作者:陳壽
第2,共297。
注(2)魏書曰:於是權臣專朝,貴戚橫恣。太祖不能違道取容。數數干忤,恐為家禍,遂乞留宿韂。拜議郎,常託疾病,輒告歸鄉裡;築室城外,春夏習讀書傳,秋冬弋獵,以自娛樂。

頃之,冀州刺史王芬、南陽許攸、沛國周旌等連結豪傑,謀廢靈帝,立合肥侯,以告太祖,太祖拒之。芬等遂敗。(1



  
注(1)司馬彪九州春秋曰:於是陳蕃子逸與術士平原襄楷會于芬坐,楷曰:「天文不利宦者,黃門、常侍*(貴)**(真)*族滅矣。」逸喜。芬曰:「若然者,芬願驅除。」於是與攸等結謀。

靈帝欲北巡河間舊宅,芬等謀因此作難,上書言黑山賊攻劫郡縣,求得起兵。會北方有赤氣,東西竟天,太史上言「當有陰謀,不宜北行」,帝乃止。敕芬罷兵,俄而征之。芬懼,自殺。

魏書載太祖拒芬辭曰:“夫廢立之事,天下之至不祥也。古人有權成敗、計輕重而行之者,伊尹、霍光是也。伊尹懷至忠之誠,據宰臣之勢,處官司之上,故進退廢置,計從事立。及至霍光受託國之任,藉宗臣之位,內因太后秉

政之重,外有群卿同欲之勢,昌邑即位日淺,未有貴寵,朝乏讜臣,議出密近,故計行如轉圜,事成如摧朽。今諸君徒見曩者之易,未鷪當今之難。諸君自度,結衆連黨,何若七國?

合肥之貴,孰若吳、楚?而造作非常,慾望必克,不亦危乎!”

金城邊章、韓遂殺刺史郡守以叛,衆十餘萬,天下騷動。征太祖為典軍校尉。會靈帝崩,太子即位,太后臨朝。大將軍何進與袁紹謀誅宦官,太后不聽。進乃召董卓,欲以脅太后,(1)卓未至而進見殺。卓到,廢帝為弘農王而立獻帝,京都大亂。卓表太祖為驍騎校尉,欲與計事。太祖乃變易姓名,間行東歸。(2)出關,過中牟,為亭長所疑,執詣縣,邑中或竊識之,為請得解。(3)卓遂殺太后及弘農王。太祖至陳留,散家財,合義兵,將以誅卓。冬十二月,始起兵於己吾,(4)是歲中平六年也。


  

注(1)魏書曰:太祖聞而笑之曰:“閹豎之官,古今宜有,但世主不當假之權寵,使至于此。

既治其罪,當誅元惡,一獄吏足矣,何必紛紛召外將乎?欲盡誅之,事必宣露,吾見其敗也。”

注(2)魏曰:太祖以卓終必覆敗,遂不就拜,逃歸鄉裡。從數騎過故人成皋呂伯奢;伯奢不在,其子與賓客共劫太祖,取馬及物,太祖手刃擊殺數人。世語曰:太祖過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備賓主禮。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圖己,手劍夜殺八人而去。孫盛雜記曰:太祖聞其食器聲,以為圖己,遂夜殺之。既而淒愴曰:「寧我負人,毋人負我!」遂行。

注(3)世語曰:中牟疑是亡人,見拘于縣。時掾亦已被卓書;唯功曹心知是太祖,以世方亂,不宜拘天下雄鉨,因白令釋之。

注(4)世語曰:陳留孝廉韂茲以家財資太祖,使起兵,衆有五千人。

初平元年春正月,後將軍袁術、冀州牧韓馥、(1)豫州刺史孔【】、(2)兗州刺史劉岱、(3)河內太守王匡、(4)勃海太守袁紹、陳留太守張邈、東郡太守橋瑁、(5)山陽太守袁遺、(6)濟北相鮑信(7)同時俱起兵,衆各數萬,推紹為盟主。太祖行奮武將軍。

注(1)英雄記曰:馥字文節,潁川人。為御史中丞。董卓舉為冀州牧。于時冀州民人殷盛,兵糧優足。袁紹之在勃海,馥恐其興兵,遣數部從事守之,不得動搖。東郡太守橋瑁詐作京師三公移書與州郡,陳卓罪惡,雲「見逼迫,無以自救,企望義兵,解國患難。」馥得移,請諸從事問曰:「今當助袁氏邪,助董卓邪?」治中從事劉子惠曰:「今興兵為國,何謂袁、董!」馥自知言短而有慚色。子惠復言:「兵者凶事,不可為首;今宜往視他州,有發動者,然後和之。冀州於他州不為弱也,他人功未有在冀州之右者也。」馥然之。馥乃作書與紹,道卓之惡,聽其舉兵。

注(2)英雄記曰:【】字公緒,陳留人。張璠漢紀載鄭泰說卓云:「孔公緒能清談高論,噓枯吹生。」

注(3)岱,劉繇之兄,事見吳志。

注(4)英雄記曰:匡字公節,泰山人。輕財好施,以任俠聞。闢大將軍何進府進符使,匡于徐州發強弩五百西詣京師。會進敗,匡還州裡。起家,拜河內太守。謝承後漢書曰:匡少與蔡邕善。其年為卓軍所敗,走還泰山,收集勁勇得數千人,欲與張邈合。匡先殺執金吾胡母班。班親屬不勝憤怒,與太祖並勢,共殺匡。

注(5)英雄記曰:瑁字元偉,玄族子。先為兗州刺史,甚有威惠。

注(6)遺字伯業,紹從兄。為長安令。河間張超嘗薦遺于太尉朱鉨,稱遺「有冠世之懿,干時之量。其忠允亮直,固天所縱;若乃包羅載籍,管綜百氏,登高能賦,鷪物知名,求之今日,邈焉靡儔。」事在超集。英雄記曰:紹後用遺為揚州刺史,為袁術所敗。太祖稱「長大而能勤學者,惟吾與袁伯業耳。」語在文帝典論。

注(7)信事見子勛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