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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P 16


作者:范曄等
頁數:16 / 470
類別:中國古代史

 

後漢書

作者:范曄等
第16,共470。
九月甲戌,幸偃師,東涉卷津,至河內。下詔曰:「車駕行秋稼,觀收穫,因涉郡界。皆精騎輕行,無它輜重。不得輒修道橋,遠離城郭,遣吏逢迎,刺探起居,出入前後,以為煩擾。動務省約,但患不能脫粟瓢飲耳。所過欲令貧弱有利,無違詔書。」遂覽淇園。己酉,進幸鄴,勞饗魏郡守令已下,至于三老﹑門闌﹑走卒,賜錢各有差。勞賜常山﹑趙國吏人,復元氏租賦三歲。辛卯,車駕還宮。詔天下繫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戍;妻子自隨,占着所在;父母同產欲相從者,恣聽之;有不到者,皆以乏軍興論。及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繫囚鬼薪﹑白粲已上,皆減本罪各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贖:死罪入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人有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

女子為白粲,使擇米白粲粲然。”



  
冬十月癸丑,西巡狩,幸長安。丙辰,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遣使者祠太上皇于萬年,以中牢祠蕭何﹑霍光。進幸槐裡。岐山得銅器,形似酒鞰,獻之。又獲白鹿。帝曰:「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人之無良,相怨一方。』斯器亦曷為來哉?」又幸長平,禦池陽宮,東至高陵,造舟于涇而還。每所到幸,輒會郡縣吏人,勞賜作樂。十一月,詔勞賜河東守﹑令﹑掾以下。十二月丁亥,車駕還宮。

是歲,京師及郡國螟。

八年春正月壬辰,東平王蒼薨。三月辛卯,葬東平憲王,賜鑾輅﹑龍旗。

夏六月,北匈奴大人率觽款塞降。

冬十二月甲午,東巡狩,幸陳留﹑梁國﹑淮陽﹑潁陽。戊申,車駕還宮。

詔曰:「五經剖判,去聖彌遠,章句遺辭,乖疑難正,恐先師微言將遂廢絶,非所以重稽古,求道真也。其令髃儒選高才生,受學左氏﹑谷梁春秋,古文尚書,毛詩,以扶微學,廣異義焉。」

是歲,京師及郡國螟。

元和元年春正月,中山王焉來朝。日南徼外蠻夷獻生犀﹑白雉。

閏月辛丑,濟陰王長薨。


  

二月甲戌,詔曰:「王者八政,以食為本,故古者急耕稼之業,致耒耜之勤,節用儲蓄,以備凶災,是以歲雖不登而人無饑色。自牛疫已來,谷食連少,良由吏教未至,刺史﹑二千石不以為負。其令郡國募人無田欲徙它界就肥饒者,恣聽之。到在所,賜給公田,為僱耕傭,賃種□,貰與田器,勿收租五歲,除筭三年。其後欲還本鄉者,勿禁。」

夏四月己卯,分東平國,封憲王蒼子尚為任城王。

六月辛酉,沛王輔薨。

秋七月丁未,詔曰:“律雲『掠者唯得榜﹑笞﹑立』。又令丙,棰長短有數。

自往者大獄已來,掠考多酷,鑽鑽之屬,慘苦無極。念其痛毒,怵然動心。書曰『鞭作官刑』,豈雲若此?宜及秋冬理獄,明為其禁。”

八月甲子,太尉鄧彪罷,大司農鄭弘為太尉。

癸酉,詔曰:「朕道化不德,吏政失和,元元未諭,抵罪于下。寇賊爭心不息,邊野邑屋不修。永惟庶事,思稽厥衷,與凡百君子,共弘斯道。中心悠悠,將何以寄?其改建初九年為元和元年。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縣;妻子自隨,占着在所。其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繫囚鬼薪﹑白粲以上,皆減本罪一等,輸司寇作。亡命者贖,各有差。」

丁酉,南巡狩,詔所經道上,郡縣無得設儲跱。命司空自將徒支柱橋樑。

有遣使奉迎,探知起居,二千石當坐。其賜□﹑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九月乙未,東平王忠薨。

辛丑,幸章陵,祠舊宅園廟,見宗室故人,賞賜各有差。冬十月己未,進幸江陵,詔廬江太守祠南嶽,又詔長沙﹑零陵太守祠長沙定王﹑舂陵節侯﹑鬱林府君。還,幸宛。十一月己丑,車駕還宮,賜從者各有差。

十二月壬子,詔曰:“書云:『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往者妖言大獄,所及廣遠,一人犯罪,禁至三屬,莫得垂纓仕宦王朝。

如有賢才而沒齒無用,朕甚憐之,非所謂與之更始也。諸以前妖惡禁錮者,一皆蠲除之,以明□咎之路,但不得在宿韂而已。” 二年春正月乙酉,詔曰:“令雲『人有產子者復,勿筭三歲』。今諸懷□者,

賜胎養谷人三斛,復其夫,勿筭一歲,着以為令。”又詔三公曰:「方春生養,萬物莩甲,宜助萌陽,以育時物。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及吏人條書相告不得聽受,冀以息事寧人,敬奉天氣。立秋如故。夫俗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揆之人事則悅耳,論之陰陽則傷化,朕甚饜之,甚苦之。安靜之吏,悃愊無華,日計不足,月計有餘。如襄城令劉方,吏人同聲謂之不煩,雖未有它異,斯亦殆近之矣。閒□二千石各尚寬明,而今富奸行賂于下,貪吏枉法于上,使有罪不論而無過被刑,甚大逆也。夫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以重為威,四者或興,則下有怨心。吾詔書數下,冠蓋接道,而吏不加理,人或失職,其咎安在?勉思舊令,稱朕意焉。」

『庚桑子之始來,吾灑然異之;今吾日計之不足,歲計之有餘,庶幾其聖人乎?』”

二月甲寅,始用四分歷。

詔曰:「今山川鬼神應典禮者,尚未咸秩。其議增修髃祀,以祈豐年。」

丙辰,東巡狩。己未,鳳皇集肥城。乙丑,帝耕于定陶。詔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國家甚休之。其賜帛人一匹,勉率農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