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宋書    P 256


作者:沈約
頁數:256 / 526
類別:中國古代史

 

宋書

作者:沈約
第256,共526。
縣令、長,秦官也。大者為令,小者為長,侯國為相。漢制,置丞一人,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五家為伍,伍長主之;二五為什,什長主之;十什為裡,裡魁主之;十里為亭,亭長主之;十亭為鄉,鄉有鄉佐、三老、有秩、嗇夫、游徼各一人。鄉佐、有秩主賦稅,三老主教化,嗇夫主爭訟,游徼主奸非。其餘諸曹,略同郡職。以五官為廷掾,後則無復丞,唯建康有獄丞,其餘眾職,或此縣有而彼縣無,各有舊俗,無定製也。晉江右洛陽縣置六部都尉,余大縣置二人,次縣、小縣各一人。宋太祖元嘉十五年,縣小者又省之。諸官府至郡,各置五百者,舊說古君行師從,卿行旅從。旅,五百人也。今縣令以上,古之諸侯,故立四五百以象師從旅從,依古義也。韋曜曰,五百字本為伍伯。伍,當也;伯,道也。使之導引當道伯中以驅除也。周制,五百為旅,帥皆大夫,不得卑之如此說也。又《周禮》秋官有條狼氏,掌執鞭以趨闢,王出入則八人夾道,公則六人,侯伯則四人,子男則二人,近之矣,名之異爾。又《漢官》中有伯使,主為諸官驅使闢路于道伯中,故言伯使,此其比也。縣令,千石至六百石;長,五百石。

漢初,王國置太傅,掌輔導;內史主治民;丞相統眾官;中尉掌武職。分官置職,略同京師。至景帝懲七國之亂,更制諸王不得治國,漢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其大夫、謁者、諸官長丞,皆損其員數。後改漢內史為京兆尹,中尉為執金吾,郎中令為光祿勛,而王國如故;又太仆為仆,司農為大農。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省內史。其中尉如郡尉,太傅但曰傅。漢東京亦置傅一人,王師事之;相一人,主治民;中尉一人,主盜賊;郎中令一人,掌郎中宿衛;仆一人,治書一人,治書本曰尚書,後更名治書;中大夫,無員,掌奉使京師及諸國;謁者及禮樂、衛士、醫工、永巷、祀禮長各一人;郎中,無員。魏氏謁者官屬,史闕不知次第。晉武帝初置師、友、文學各一人。師即傅也,景帝諱師,改為傅。宋世復改曰師。其文學,前漢已置也。友者,因文王、仲尼四友之名也。改太守為內史,省相及仆。有郎中令、中尉、大農為三卿。大國置左右常侍各三人,省郎中,置侍郎二人。大國又置上軍、中軍、下軍三將軍;次國上軍將軍、下軍將軍各一人;小國上軍而已。典書、典祠、典衛、學官令、典書令丞各一人,治書四人,中尉、司馬、世子庶子陵廟、牧長各一人,謁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人十人,典醫丞、典府丞各一人。宋氏以來,一用晉制,雖大小國,皆有三軍。晉制,典書令在常侍下,侍郎上;江左則侍郎次常侍,而典書令居三軍下矣。江左以來,公國則無中尉、常侍、三軍,侯國又無大農、侍郎,伯子男唯典書以下,又無學官令矣。吏職皆以次損省焉。晉江右公侯以下置官屬,隨國小大,無定製也。晉江左諸國,並三分食一。元帝太興元年,始制九分食一



  
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諸位從公。右第一品。

特進,驃騎,車騎,衛將軍,諸大將軍,諸持節都督。右第二品。

侍中,散騎常侍,尚書令,仆射,尚書,中書監,令,秘書監,諸征、鎮至龍驤將軍,光祿大夫,諸卿,尹,太子二傅,大長秋,太子詹事,領、護軍,縣侯。右第三品。


  

二衛至五校尉,寧朔至五威、五武將軍,四中郎將,刺史領兵者,戎蠻校尉,御史中丞,都水使者,鄉侯。右第四品。

給事中,黃門、散騎、中書侍郎,謁者仆射,三將,積射、強弩將軍,太子中庶子,庶子,三卿,率,鷹揚至陵江將軍,刺史不領兵者,郡國太守,內史,相,亭侯。右第五品。

尚書丞,郎,治書侍御史,侍御史,三都尉,博士,撫軍以上及持節都督領護長史,司馬,公府從事中郎將,廷尉正,監,評,秘書著作丞,郎,王國公三卿,師,友,文學,諸縣署令千石者,太子門大夫,殿中將軍,司馬督,雜號護軍,闕內侯。右第六品。

謁者,殿中監,諸卿尹丞,太子傅詹事率丞,諸軍長史、司馬六百石者,諸府參軍,戎蠻府長史,司馬,公府掾,屬,太子洗馬,舍人,食官令,諸縣令六百石者。右第七品。

內台正令史,郡丞,諸縣署長,雜號宣威將軍以下。右第八品。

內台書令史,外台正令史,諸縣署丞,尉。右第九品。凡新置不見此諸條者,隨秩位所視,蓋囗囗右所定也。

列傳第一 后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