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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一    P 262


作者:李昉
頁數:262 / 334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太平廣記 一

作者:李昉
第262,共334。
楊正見,是眉州通義縣百姓楊寵的女兒。她小時候就聰明穎悟富有仁慈憐憫之心,崇尚清虛之道。成年以後,父母把她嫁給了同郡的王生。王生家也是個巨富,喜好賓客。有一天早晨,正見的公婆聚會親朋故友,買來了魚,叫正見做成魚膾。賓客在廳堂上賭博遊戲,太陽已經西斜了,菜還沒有做好。因為正見愛惜活魚,把它放在盆中撥弄着玩,一直不忍心殺它。已經到快吃晚飯的時候了,公婆着急,就催促她快做,責備她做得太遲。正見害怕了,就逃到鄰居家,又從鄰居家裡逃到野外,只管在野外小道中一直走。已經走了幾十里了,不覺有些疲倦。這時看到路兩邊花草樹木,與人世間的不同。她就來到了山中一座房舍,有個女道士在裏邊,楊正見就把她逃出的根由告訴了女道士。女道士說:「你有憫人好生的善心,是可教之人。」就留下她讓她住在那裡。那座山舍在蒲江縣主簿化的附近,她們的住處沒有水,女道士常常派正見到山澗中的泉眼去打水。女道士平時不吃飯,為了正見的緣故,有時出去到山外討要糧食,來供養正見,這樣過了幾年。正見恭順謹慎,勤快而守規矩,按弟子的禮節去做,不曾有虧禮節,也不曾懈怠。有一天,正見打水時,忽然在打水的泉眼那個地方看見一個小孩,這小孩潔白可愛,剛到一歲多點,見到人又是喜又是笑。正見抱起他撫弄愛惜,時間久了,楊正也就習以為常。由於這個原因,正見打水回去晚了的時候已經不知多少次了。女道士覺得可疑奇怪,就問正見,正見就把遇到小孩的事稟告了女道士。女道士說:「你如果再見到,一定要抱那小孩徑直回來,我想要看一看。」從這以後一個多月了,正見到泉中打水時,那個小孩又出現了,她就把小孩抱起來往回走。快到家的時候,小孩已經僵死了,看看他很象樹的根,有幾斤重。女道士見到了就認出它,原來是個茯苓,就讓正見洗淨飯鍋去蒸它。這時,正趕上山裡的糧食吃光了,女道士就出山去討米,留給正見一天的食品和三小捆柴,教導她說:「飯鍋的那件東西,只要把三小捆柴燒盡,停下火就可以了,不要着急看它。」女道士出山,約定過一個晚上就回來。沒想到這天晚上颳大風下大雨,山水漫流,道路受阻,女道士十天也沒回來。正見飯吃光了,餓得很,聞到飯鍋中那個東西很香,就偷着吃它,幾天就全吃盡了,這時女道士才回來。女道士聽說這個情況,嘆息着說:「誰能成仙,本來應該是命裡注定的,假使不是遇到雨水把道沖壞,你怎麼能夠把靈藥全部吃淨呢?我的師父常說,這山裡有人形的茯苓,吃到它的人可以白日昇天,我等它二十年了。你如今遇到了把它吃了,你真是得道的人啊!」從此,正見的容顏、狀態越來越奇異,光彩射人,還常有眾仙人降臨她的住室,跟她談論真宮天府的事情。一年多,正見就白日昇天,時間就是開元二十一年壬申十一月三日。她曾經對她的師父說:「得到靈藥吃了,本來當日就該登上仙位。我所以遲回的原因,是由於我幼年的時候,看見父母揀點稅錢送往官府。其中有明亮乾淨又圓的好錢就我就偷着藏起兩個銅錢留着它玩。因為這個隱藏官錢的過錯,罰我再在人間多住一年。」她升天的地方,就是現在邛州蒲江縣主簿化,那裡還有汲水處存在。從前,廣漢主簿王興就是在這裡升天的。

董上仙



  
董上仙,遂州方義女也。年十七,神姿艷冶,寡于飲膳,好靜守和,不離于世。鄉裡以其容德,皆謂之上仙之人,故號曰「上仙」。忽一旦紫雲垂布,並天樂下于其庭,青童子二人,引之升天。父母素愚,號哭呼之不已。去地數十丈,復下還家,紫雲青童,旋不復見。居數月,又升天如初。父母又號泣,良久復下。唐開元中,天子好尚神仙,聞其事,詔使徵入長安。月餘,乞還鄉裡,許之。中使送還家。百餘日復升天,父母又哭之。因蛻其皮于地,乃飛去。皮如其形,衣結不解,若蟬蛻耳。遂漆而留之,詔置上仙、唐興兩觀于其居外。今在州北十餘里,涪江之濱焉。(出《集仙錄》)

【譯文】


  

董上仙,是遂州方義縣的女子。年方十七歲,生得神姿艷麗妖冶,很少吃飯飲水,喜好清靜保持和諧,不疏遠世人。家鄉鄰里的人們根據她的容貌和品德,都說她是上仙之人,所以稱作上仙。有一天,忽然紫雲低沉密佈,連同天上的仙樂一起降到她家院子裡,兩個青衣童子領着她升上天。她的父母一向愚昧,號哭呼喚女兒,一直不停止。這時上仙已離地幾十丈了,又下來回到家裡,紫雲和青衣童子立刻就不見了。住了幾個月,上仙又像當初那樣升上天,父母又號哭,過了很久,上仙又下來了。唐朝開元年間,天子喜好崇尚神仙,聞聽這件事,就下詔書派使者徵召上仙入長安。過了一個多月,上仙請求回家鄉故里,皇帝答應了她,派宮中使者把她送回家。一百多天以後,上仙又升天,父母又哭泣,上仙就把皮蛻到地上才飛去。皮跟她的形體一樣,衣服的扣子沒有解開,像蟬脫殼似的,她的父母就將她的衣服加上一道透明漆保留起來。皇帝下令在上仙居住之處設置上仙、唐興兩座道觀。這兩座道觀如今在州北十多里,涪江之濱。

張連翹

黃梅縣女道士張連翹者,年八九歲。常持瓶汲水,忽見井中有蓮花如小盤,漸漸出井口。往取便縮,不取又出。如是數四,遂入井。家人怪久不回,往視,見連翹立井水上。及出,忽得笑疾。問其故,雲有人自後以手觸其腋,癢不可忍。父母以為鬼魅所加,中夜潛移之舅族,方不笑。頃之,又還其家,雲饑,求食,日食數斗米飯,雖夜置菹餚于臥所,覺即食之。如是六七日,乃聞食臭,自爾不復食,歲時或進三四顆棗,父母因命出家為道士。年十八,晝日于觀中獨坐,見天上墜兩錢,連翹起就拾之。鄰家婦人乃推籬倒,亦爭拾,連翹以身據錢上。又與黃藥三丸,遽起取之。婦人擘手,奪一丸去,因吞二丸,俄而皆死。連翹頃之醒,便覺力強神清,倍于常日。其婦人吞一丸,經日方蘇,飲食如故。天寶末,連翹在觀,忽悲思父母,如有所適之意。百姓邑官,皆見五色雲擁一寶輿,自天而下。人謂連翹已去,爭來看視。連翹初無所覺,雲亦消散。諭者云:「人眾故不去。」連翹至今猶在,兩肋相合,形體枯悴,而無所食矣。(出《廣異記》)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