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太平廣記 一    P 300


作者:李昉
頁數:300 / 334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太平廣記 一

作者:李昉
第300,共334。
仙人許君,君世之時,嘗因修觀,動用既畢,欲刻石記之。因得古碑,文字勅保缺,不可識,因划去舊文,刊勒記。自是恍惚不安,暇日徐步庭砌,聞空中言曰:許君許君,速詣水官求救,不然,即有不測之釁。”許愕然異之,又聞其事,杳不復答。乃焚香虔祀,願示求救之由。良久,復語曰:「所刻碑舊文雖已磨沒,而此時為文之人。見詣水官相訟,云:『奪我之名,顯己之名。』由此水官將有執對之命,速宜求之。」許君乃訝得舊文,立石刊紀。一夕,夢神人相謝:「再顯名氏,無以相報,請作水陸大醮,普告山水萬靈,得三官舉名,可以證道。」許君依教修之,遂成道果。自此水陸醮法,傳於人間。(出《錄異記》)

【譯文】



  
仙人許君在君臨人世的時候,曾經因為修建台觀,竣工以後,想要刻石碑來記載這件事。得到一塊古碑,那上面的文字磨損缺漏,不能再識別,就把舊文削去,在上面刻上新的碑文。自從這樣做了以後,許君覺得心裡憂惚不安,閒暇的時候在院子裡漫步,聽到空中有人說:「許君許君!趕快到水官那裡去求救,不然的話,就有估計不到的事端。」許君愕然覺得這事奇異,又問怎麼回事,空中靜悄悄地沒人再回答。他就焚香虔誠地祭祀,希望天上的人指點他求救的緣由。過了很久,天上的人告訴他說:「你刊刻的那塊石碑雖然原來的文字已經磨滅了,而先前寫碑文的人,現在到水官那裡控告你,說:『換去我的名字,顯示自己的名字。』由於這個原因,水官將有對質的命令,你應當趕快去求他。」許君就請人找到舊文,立碑刊刻紀念。一天夜裡,夢見神人來感謝他,說:「你使我的姓名再次顯揚,我沒有什麼用來報答,請你作水陸大祭,普告山水萬靈,得到三官舉薦姓名,可以成仙得道。」許君依照神的教導修行,終於成就道果。從此修水陸道場來祭祀的方法傳到了人間。

杜巫

杜巫尚書年少未達時,曾于長白山遇道士,貽丹一丸,即令服訖,不欲食,容色悅懌,輕健無疾。後任商州刺史,自以既登太守,班位已崇,而不食,恐驚于眾,於是欲去其丹,遇客無不問其法。歲余,有道士至,甚年少,巫詢之。道士教以食豬肉,仍吃血。巫從之食吃。道士命挲羅。須臾,巫吐痰涎至多,有一塊物如慄。道士取之,甚堅固。道士剖之,若新膠之未乾者,丹在中。道士取以洗之,置於手中,其色綠瑩。巫曰:「將來,吾自收之,暮年服也。」道士不與曰:「長白吾師曰:『杜巫悔服吾丹,今願出之。汝可教之,收藥歸也。』今我奉師之命,欲去其神物,今既去矣,而又擬留至耄年,縱收得,亦不能用也。自宜息心。」遂吞之而去。巫後五十餘年,罄產燒藥,竟不成。(出《玄怪錄》)


  

【譯文】

尚書杜巫在年輕沒做官的時候,曾經在長白山遇到一個道士,給他一丸丹藥,立即讓他吃下去,從此杜巫不想吃飯,臉色和悅,身體輕靈矯健沒有疾病。後來他擔任商州刺史,自己認為既然登上太守官位,品級已高,不吃飯,怕大家驚怪,於是想要把丹藥除去,遇到客人時,總是詢問除丹之法。一年多以後,有個道士來到了,很年輕,杜巫向他詢問除丹之法。那個道士教給他讓他吃豬肉喝豬血,杜巫聽從他的指教吃豬肉喝豬血。道士命他按摩腹部。不一會兒,杜巫吐出很多痰涎,當中有一塊東西像栗子似的。道士把那個東西拿去,那個東西很堅固,道士把它剖開,好象沒幹的新膠一樣,丹藥就在其中。道士把丹藥拿出來洗淨,放在手中,丹藥的顏色綠而發光。杜巫說:「拿來吧,我自己收着它,等晚年時服用。」道士不給他,說:「長白山我的師父說:『杜巫後悔吃了我的丹藥,現在願意把它取出來。你可以去指點他,把藥收回來。』今天我是奉師父的命令,你想要除去那個神物,現在已經去掉了,卻又打算留到晚年,即使你收得此藥,也不能用了,自應打消這個念頭。」於是把丹藥吞下去就走了。後來五十多年,杜巫賣盡家產燒煉丹藥,終究沒有煉成。

卷第七十三 道術三

周賢者 王常 葉虛中 鄭君 程逸人 李處士 駱玄素 趙操 崔玄亮

周賢者

唐則天朝,相國裴炎第四弟為虢州司戶。虢州有周賢者,居深山,不詳其所自。與司戶善,謂曰:「公兄為相甚善,然不出三年,當身戮家破,宗族皆誅,可不懼乎!」司戶具悉其行事,知非常人也,乃涕泣而請救。周生曰:「事猶未萌,有得脫理。急至都,以吾言告兄,求取黃金五十鎰將來,吾于弘農山中,為作章醮,可以移禍殃矣。」司戶於是取急還都,謁兄河東侯炎。炎為人睦親,于友悌甚至,每兄弟自遠來,則同臥談笑,雖彌歷旬日,不歸內寢焉。司戶夜中,以周賢語告之,且求其金。炎不信神鬼,至于邪俗鎮厭,常呵怒之。聞弟言,大怒曰:「汝何不知大方,而隨俗幻惑!此愚輩何解,而欲以金與之?且世間巫覡,好托鬼神,取人財物,吾見之常切齒。今汝何故忽有此言?靜而思之,深令人恨。」司戶泣曰:「周賢者,識非俗幻,每見發言,未嘗不中。兄為宰相,家計溫足,何惜少金?不會轉災為祥也。」炎滋怒不應。司戶知兄志不可奪,惆悵辭歸弘農。時河東侯初立則天為皇后,專朝擅權,自謂有泰山之安,故不信周言,而卻怒恨。及歲余,天皇崩,天后漸親朝政,忌害大臣,嫌隙屢構。乃思周賢者語,即令人至弘農,召司戶至都。炎饋具黃金,令求賢者于弘農諸山中,盡不得。尋至南陽、襄陽、江陵山中,乃得之,告以兄言。賢者因與還弘農,謂司戶曰:「往年禍害未成,故可壇場致請。今災祥已構,不久滅門,何求之有?且吾前月中至洛,見裴令被戮,系其首于右足下。事已如此,且無免勢,君勿更言。且吾與司戶相知日久,不可令君與兄同禍,可求百兩金,與君一房章醮請帝,可以得免。若言裴令,終無益也。」司戶即市金與賢者,入弘農山中設壇場,奏章請命。法事畢,仍藏金于山中,謂司戶曰:「君一房免禍矣。然急去官,移家襄陽。」司戶即遷家襄陽。月餘而染風疾,十月而裴令下獄極刑,兄弟子侄皆從。而司戶風疾,在襄州,有司奏請誅之。天后曰:「既染風疾,死在旦夕,不須問,此一房特宜免死。」由是得免。初河東侯遇害之夕,而犬咬其首曳焉。及明,守者求得之,因以發系其首于左足下,竟如初言。(出《紀聞》)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