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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P 433


作者:李昉
頁數:433 / 471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太平廣記 二

作者:李昉
第433,共471。
開成末,韋絢自左補闕為起居舍人。時文宗稽古尚文,多行貞觀開元之事。妙選左右史,以魏謨為右史,俄兼大諫,入閣秉筆。直聲遠聞,帝倚以為相者,期在旦暮。對剔進諫,細大必行。公望美事,朝廷拭目,以觀文貞公之風彩。會文宗晏駕,時事變移,遂中輟焉。時絢已除起居舍人,楊嗣復于殿下先奏曰:「左補闕韋絢新除起居舍人,未中謝,奏取進止。」帝領之。李珪招而引之,絢即置筆札于玉階欄檻之石,遽然趨而致詞拜舞焉。左史得中謝,自開成中至武宗即位,隨仗而退,無復簪筆之任矣。遇簪筆之際,因得密邇天顏,故時人謂兩省為侍從之班,則登選者不為不達矣。(出《嘉話錄》)

【譯文】



  
唐文宗李昂開成末年,韋絢從左補闕(諫官)任起居舍人(隷屬中書省,掌記皇帝的起居)。當時文宗好古尊崇文人學士,多數按照太宗貞觀、玄宗開元年間的辦法辦事。仔細挑選左史(記皇帝的言論)、右史(記皇帝的行動),以魏謨為右史,不久又讓魏謨兼諫議大夫(諫官),入朝執掌記事。魏謨正直的名聲,遠近傳揚。文宗讓他當宰相是早晚的事。魏謨不論大事小事,都能針對時弊正言直諫。朝廷眾官都等待選擇魏謨任宰相那一天。正在這個時候文宗死了。事情有了變化,讓魏謨當宰相這件事就停下了。當時韋絢已經授職起居舍人。楊嗣又在殿下向武宗李炎上奏說,左補闕韋絢新授起居舍人,沒向皇帝謝恩,就中止了吧。皇帝點點頭。退班後,李珪招呼韋絢請他到殿外。韋絢急忙把筆和書寫用的木簡放在玉階欄杆石頭上,跑過來致詞拜舞,韋絢這樣做,是為了給皇帝謝恩。從開成中期到武宗即位,儀仗退下群臣也就退下,沒有在朝記事的事了。遇有記事的時候,能接近皇上,看清皇上的面貌。門下省和中書省的官員只是隨從而已。因為這個緣故,所以當時人們稱,兩省為侍從班。當上大官可以算是近臣了。

李程

李程為翰林學士,以階前磚日影為入候。程性懶,每入必逾八磚,故號為八磚學土。(出《傳載》)

【譯文】

李程任翰林學士(官名,唐玄宗開元初置翰林院,掌起草詔書及應承皇帝的各種文字)以階前磚的日影為入院時刻。李程願意睡早覺。每次入院日影必須超過八塊磚,才能入朝。因此號為八磚學士。

雜說

兩省相呼為閣老,尚書丞郎相呼為曹長,員外郎御史拾遺相呼為院長。上可兼下,下不可兼上。侍御史相呼為端公。(出《國史補》)

【譯文】

門下省、中書省的官員相互稱為閣老。尚書省的尚書郎、左丞、右丞相互稱為曹長。員外郎、御史、拾遺相互稱為院長。官職大的可以代替下屬官員辦事,下屬官員不可以代替官職大的官員辦事。侍御史之間相互稱為端公。


  

御史

御史故事,大朝會則監察押班,常參則殿中分班,入閣則侍御史監奏。蓋含元殿最遠,用八品宣政其次,用七品紫宸最近,用六品殿中得立花磚,綠衣用紫案褥之類,號為七貴。監察院長與同院禮隔,語曰:事長如事端。凡上堂絶言笑,有不可忍,雜端大笑,則合座皆笑,謂之烘堂。烘堂不罰。大夫中暴入三院,罰直盡放。其輕重尺寸,由於(「于」原作「放」,據國史補改)吏人,而大者存之黃卷。三院上堂,有除改者不得終食。唯刑部郎中得終之。(出《國史補》)

【譯文】

唐代御史的慣例,大朝會在含元殿舉行(皇帝接見群臣,外國使臣和慶賀盛典稱大朝會),由監察御史領班。常參(初一、十五)則由殿中侍御史在宣政殿分班排列。入閣(跟隨皇帝的儀仗出入宮廷)則由侍御史監奏(監察群臣有無失禮者)。因為在含元殿舉行大朝會人多官員們要排很長的隊伍,級別低的御史也要參加禮儀糾察。皇帝升宣政殿,有些朝臣就不必參加。參與的大臣距皇帝就近一些,侍駕的御史級別略高一些。皇帝升紫宸殿(群臣單日朝見皇帝),大臣就在皇帝的身邊。即用級別較高的殿中侍御史在殿內司職。他們有固定站立的位置。綠衣以上級別較高的御史,朝見時是有座位的。御史們被稱為七貴。(權貴的意思)御史台長官的辦公室與下屬的辦公室按規矩隔開。欲語說,侍候長官要象對待自己的頭一樣。凡是上堂辦公要嚴肅,不能隨便說笑。有忍不住笑的話或事,御史大笑,則滿屋大笑。滿座皆笑叫哄堂,哄堂大笑下屬不受罰。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到三院(唐代御史台有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辦公,履行職責:彈劾、察舉、糾察、辯誣等,其處理輕重程度,先由具體辦案的低級吏員提出初步意見。大的案件要有黃卷存檔。三院理事,凡新授任官的,調轉的當即停發原職的俸祿,改發新任職俸。唯有刑部郎中以上官員,繼續發俸至年終,之後按新任職務發俸。

同州御史

王某云:往歲任官同州,見御史出案,回止州驛,經宿不發。忽索雜案,又取印歷,鎖驛門甚急,一州大擾。有老吏竊哂,乃因庖人以通憲胥,許以百縑為贈。明日未明,御史已啟驛門,盡還案牘,乘馬而去。(出《國史補》)

【譯文】

王某人說,他過去在同州任官時。親眼看見監察御史從京城出來巡察州縣,回來到同州驛館住下。住了一宿也不走,突然向州衙署索要各式各樣的案卷,又要印鑒和記事簿,並且很急促地把驛門鎖上,象有什麼要緊的事似的,擾閙得一州一宿不得安寧。有一個老吏(官的下屬辦公人員)偷偷地發笑。他借掌膳食人的關係官已和監察御史下邊的胥吏(下屬辦公人員)通融好了,答應給送壹百匹縑(微帶黃色的細絹)。第二天天沒亮,御史已開驛門,把案卷印歷還給州的官署,騎馬而去。

崔遠

崔遠為監察,巡囚至神策軍,為吏所陷。張蓋而入,又諷軍中索酒食,意欲結歡。竇文遠怒,立奏(「立奏」原作「奏立」,據明抄本改)敕就台鞭于直廳而流之。自是巡囚不至禁軍。(出《國史補》)

【譯文】

崔遠任監察御史,為巡察逃跑的囚犯到禁軍神策軍營中,為吏(官的下屬辦公人員)所陷害。他來的時候,仆役們打着大傘,又揚風他在軍中索要酒食,原打算通過這次飲酒結好聯歡。吏人說壞話給長官竇文遠,竇文遠大怒,立刻上奏皇帝。皇帝下了附有命令的詔書,命令在值班的大廳裡打崔遠一頓鞭子,然後再流放到邊遠的地方。從這以後,巡查犯人,不到禁軍了。

嚴武

寶應二年,大夫嚴武奏在外新除御史,食宿私舍非宜。自此乃給公乘。元和中,元稹為監察,與中使爭驛廳,為其所辱,始有敕:節度觀察使台官與中使,先到驛者,得處上廳。為定製。(出《國史補》)

【譯文】

唐代宗李豫寶應二年,大夫(官名)嚴武上奏皇上說新授御史在家食宿不方便有困難。皇上恩准,自此便給公家馬騎。唐憲宗李純元和年間監察御史元禛與宮中使臣宦官(在宮中侍奉皇帝的)爭占驛廳,元稹被宦官所污辱(元被鞭打得頭破血流)。皇上才下有命令性質的詔書,規定節度使、觀察使、台官(尚書和御史)和中使(帝王宮廷中派出的使者,多由宦官充任),先到驛館的,得住上廳,定下這種規矩。

押班

凡大朝會,監察押班不足,則使下侍御史,因朝奏者攝之。(出《國史補》)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