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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四    P 390


作者:李昉
頁數:390 / 396
類別:中國古代史

 

太平廣記 四

作者:李昉
第390,共396。
吳行魯尚書是彭州人。他在年輕時侍奉理官西門思恭,小心謹慎,盡心儘力,每當夜晚,常常把小便器弄熱乎了再送給主人,所以深得西門中尉之意。有一天,他為中尉洗腳,中尉指着自己腳底下的紋理對他說:「就憑這樣的腳紋,怎能不做上軍容使!」行魯向他施禮道:「這是不能作為憑據的。」西門中尉說:「為什麼?」行魯答道;「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的腳也有這樣的紋理,為什麼我卻一直當仆役呢?於是脫下鞋來讓西門中尉察看。西門中尉感慨地說:」你只管忠心耿耿地侍奉,我會成全你的。「後來,西門便贈給他一個軍銜,再後來他就升任了彭州刺史。盧耽表做西川行軍司馬,行魯抗擊蠻寇有功,曾歷任東川與山南兩鎮的節度使。在行魯節鎮東川時,厲圖南任西川的副使,當圖南隨着西川府的撤銷而失去職位時,行魯打算延聘他。但圖南向來瞧不起行魯,聽說要延聘他後,放聲大笑道:」我可不能剪短了頭髮剃光了臉,去侍候健兒呵!"他從官署騎上馬,沒有回家,直接出了北城門而去。家人知道後,急忙打點行李去追趕他。有個叫張雲的,是成都少尹,經常說輕薄話,挖苦行魯,便被行魯用毒酒把他殺死了。

李鵠



  
盧鈞子肅,貞簡有父風。(《唐摭言》三「盧鈞子肅貞簡有父風作」盧「《肅鈞之孫貞簡有祖風」》。光化初,華州行在及第。自大寇犯闕途二十年,縉紳靡不褊乏。肅始登第,俄有李鵠者造之,願傭力。鵠善營利,暇日往往反資于肅,此外未嘗以所須為意。肅有舊業在南陽,常令鵠征租。鵠皆如期而至,來往十里,而未嘗侵費一金。既及第,鵠奔走如初。及一春事畢,鵠即辭去。(出《摭言》)

【譯文】


  

盧鈞兒子盧肅,為人正直簡樸,頗有父輩的遺風。光化初,華州行在及第。自從大敵侵犯皇權以來,一連二十年,縉紳大臣無不匱乏,於是恢復科舉考試,盧肅才得應舉及第。有個叫李鵠的,來到盧肅面前,願意被他僱傭。李鵠很善於經營,頗有掙錢之道。在盧肅沒有活讓他干時,他常常反過來資助盧肅;就是在給盧肅幹活時,也從不計較應得多少報酬。盧肅有一份兒家裡留下的產業在南陽,常常讓李鵠前去收租,李鵠總是如期前往,來回十幾里路程,從不耽誤;所收的租金全都交給盧肅,自己從不侵佔分文。盧肅及第後,李鵠仍如以往那樣為其奔走操勞,等到操辦完了一年的事情之後,他便辭職走了。

捧硯

捧硯者,裴至德之家童也。其母曰春紅,配騶人高璠而生。一歲時,夏日浴之,裸臥于廊廡間,有卑腳犬曰青花,忽來。嚙兒陰食之。春紅聞啼聲,狼忙而至,則血流盈席矣。賴至德有良藥封之,百日如故。明年夏,寢之前軒,青花伺人隙復來,並卵又食訖。宛轉于地而死,又以前食之藥傅之,及愈為宦者焉。字之曰捧硯,委以內豎之職。至光啟丙午年,十餘歲矣。裴使外出,遇盜于鄭郊見害。噫。捧硯童兒也,再殘而無恙,裴以一出而不回者,其故何哉?(出《三水小牘》)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