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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譯注    P 10


作者:吳楚材
頁數:10 / 555
類別:古典散文

 

古文觀止譯注

作者:吳楚材
第10,共555。
【題 解】僖公五年(公元前655)晉國向虞國借道攻打虢國,是要趁虞國的不備而一舉兩得,即先吃掉虢國,再消滅虞國。具有遠見卓識的虞國大夫宮之奇,早就看清了晉國的野心。他力諫虞公,有力地駁斥了虞公對宗族關係和神權的迷信,指出存亡在人不在神,應該實行德政,民不和則神不享。可是虞公不聽,最終落得了被活捉的可悲下場。

文章開頭隻用「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點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着便通過人物對話來揭示主題。語言簡潔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問句。如用「輔車相依,唇亡齒寒」比喻虞晉的利害關係,十分貼切、生動,很有說服力。



  
【原文】 

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1)。

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2)。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3),寇不可翫(4)。一之謂甚,其可再乎(5)?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6),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7),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8)。大伯不從,是以不嗣(9)。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10),為文王卿士,勛在王室,藏於盟府(11)。將虢是滅(12),何愛於虞!且虞能親于桓、莊乎,其愛之也(13)?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偪乎(14)?親以寵偪,猶尚害之,況以國乎?」(15


  

公曰:「吾享祀豐絜,神必據我(16)。」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17)。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18)。』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19)。』又曰:『民不易物,惟德馨物(20)。』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21),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22

弗聽,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23),曰:「虞不臘矣(24)。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25

冬,十二月丙子朔(26),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27)。師還,館于虞(28),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從媵秦穆姬(29)。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于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30)。」罪虞,言易也。

──選自《十三經註疏》本《左傳》 

【譯文】

晉侯又向虞國借路去攻打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公說:「虢國,是虞國的圍,虢國滅亡了,虞國也一定跟着滅亡。晉國的這種貪心不能讓它開個頭。這支侵略別人的軍隊不可輕視。一次借路已經過分了,怎麼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話說『面頰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沒了,牙齒就會寒冷』,就如同虞、虢兩國互相依存的關係啊。」

虞公說:「晉國,與我國同宗,難道會加害我們嗎?」宮之奇回答說:“泰伯、虞

仲是大王的長子和次子,泰伯不聽從父命,因此不讓他繼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執掌國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勞,因功受封的典策還藏在盟府中。現在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愛什麼呢?再說晉獻公愛虞,能比桓莊之族更親密嗎?桓、莊這兩個家族有什麼罪過?可晉獻公把他們殺害了,還不是因為近親對自己有威脅,才這樣做的嗎?近親的勢力威脅到自己,還要加害於他們,更何況對一個國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