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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希金短篇小說    P 10


作者:普希金
頁數:10 / 63
類別:世界名著

 

普希金短篇小說

作者:普希金
第10,共63。
客人都走了。剩下我跟他,面對面坐下,不作聲,抽菸鬥。而西爾兀心神不定,那種痙攣性的快活已經沒有留下任何痕跡了。陰鬱的臉慘白,眼睛發亮,口吐濃煙,那神色就象個地道的魔鬼。過了幾秒鐘,西爾兀打破了沉默。

「說不定,咱們以後再也不會見面了。」他對我說,“分手以前,我想跟您解釋一下。



  
您可能已經注意到,我是很少重視別人的意見的,但是我愛您,我覺得,給您腦子裡留下一個不公正的印象,那會使我難過的。”

他不講了,動手裝他那已經燒光了的煙斗,我不作聲,低下眼睛。

「您覺得奇怪,是嗎?」他接下去說,“我並沒有向那個蠻不講理的酒鬼P提出決鬥。

您會同意我的看法:我有權選擇武器,他的命就捏在我的手掌心,而我卻几乎毫無危險。不過我剋制了,我本可以把自己打扮成寬宏大量,但我不願撒謊。如果我能夠懲罰他而完全不冒一點風險,那麼我決不會饒他一條命。”

我抬眼吃驚地望着西爾兀。他這麼坦白,弄得我反而有點狼狽。他再往下說:


  

「就這麼回事:我無權去送死。六年前我挨了一記耳光,仇人至今還活着。」

這話一下子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您沒找他決鬥嗎?」我問,「大概,環境迫使你們分開了?」

「我跟他決鬥了,」他回答,「請看,這就是決斗的紀念。」

西爾兀站起身,從硬紙盒裡取出一頂帶金色流蘇和縧纓的紅帽子(這便是法國人稱之為船形帽的東西),他戴上,帽子在離額頭約四公分處有一個彈孔。

「您知道,」他又說,“我當時在××騎兵團服役。我的脾氣您是知道的:我習慣了出人頭地,從小便養成了這個強烈的好勝心。我們那個時候,飛揚跋扈算是時髦,我便是軍隊裡第一條好漢。賭喝酒以海量自誇:我贏了好樣的布爾卓夫——傑尼科·達維多夫曾經寫詩讚頌過他。我們團裡決鬥是家常便飯:一切決斗的場合我都有份,不是作為公證人就是作為當事者。同事們愛我,而經常調換的團部的上司卻把我當成去不掉的禍根。

“正當我心安理得地(或者忐忑不安地)享受我的榮譽的時候,我團新調來一位青年人,他有的是錢,並且出身豪門(我不願說出他的姓名)。我平生從沒有看見過這般得天獨厚的幸運兒!您想想看:年輕,聰明,漂亮,尋快活不要命,逞豪勇不回頭,噹噹響的姓氏,花錢從不算了花,也永遠花不完。請想想看,他在我們中間掀起了多大的波瀾啊?我的優越地位動搖了。惑於我的虛名,他便尋求我的友誼。但我對他很冷漠,他也就毫無所謂,不合則去了。我恨他。他在團裡以及女人堆中的成功使我完全絶望了。我開始跟他尋釁,對我的挖苦話他用挖苦話來回敬,並且他的挖苦話,我私下估量,總是出奇制勝,尖刻有餘,風味十足:因為他只不過是尋開心,而我卻心懷叵測。臨了,有一天在一個波蘭地主的舞會上,我眼見他成了所有女士們注目的中心,特別是那個跟我有過私情的女主人對他另眼看待,我便對他附耳吐出一句老調子的粗鄙話。他紅臉了,刮了我一個耳光。我和他都奔過去抽刀。女士們嚇得暈過去。我們被人扯開,當天晚上我們就去決鬥。

那時快天亮了。我帶了三個公證人在約好的地方站着。我懷着不可理解的焦躁心情等待着仇人。春天的太陽升起了,身上熱乎起來。我看見他從遠處走過來。他步行,軍服掛在佩刀上,一個公證人陪着他。我們迎上前去。他走過來,手裡捧一頂帽子,裡面裝滿了櫻桃。

公證人量好十二步距離。我應該先放槍,可是,憤怒使我激動得太厲害,我不敢相信我的手會瞄得準,為了讓自己有時間冷靜下來,我讓他先開槍。對手不同意。於是決定拈鬮:他占先,他真是個一貫走紅的幸運兒呀!他瞄準,一槍打穿我的帽子。輪到我了。要他的命!他終於落進了我的掌心。我死死盯住他,一心想要搜尋他身上惶恐的跡象,那怕一絲影子也罷……他站在槍口前,從帽子裡挑選熟透了的櫻桃一粒一粒送進嘴裡,吐出果核,吐到我跟前。他無所謂的態度使我氣憤。我想,當他壓根兒就不珍視生命的價值的時候,奪去他的生命,對我又有什麼好處呢?一個狠毒的計謀掠過我的腦子。我放下手槍。

『您目前對死好象並不感興趣,我對他說,‘請回家吃早飯吧!我不想打擾您。』

『您根本沒有打擾我,』他反駁說,『請開槍吧!不過,也隨您,您還有權放這一槍,我隨時聽候吩咐。』

“我迴轉身向公證人宣佈,我今天不打算放槍,決鬥就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