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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通言    P 22


作者:馮夢龍
頁數:22 / 246
類別:古典小說

 

警示通言

作者:馮夢龍
第22,共246。
話說江南常州府無錫縣東門外,有個小戶人家,兄弟三人。大的叫做呂玉,第二的叫做呂寶,第三的叫做呂珍。呂玉娶妻王氏,呂寶娶妻楊氏,俱有姿色。呂珍年幼未娶。王氏生下一個孩子,小名喜兒,方纔六歲,跟鄰舍家兒童出去看神會,夜晚不回。夫妻兩個煩惱,出了一張招子,街坊上叫了數日,全無影響。呂玉氣悶,在家裡坐不過,向大戶家借了幾兩本錢,往大倉嘉定一路,收些棉花布匹,各處販賣,就便訪問兒子消息。每年正二月出門,到八九月回家,又收新貨,走了四個年頭,雖然趁些利息,眼見得兒子沒有尋處了。日久心慢,也下在話下。到第五個年頭,呂玉別了王氏,又去做經紀。何期中途遇了個大本錢的布商,談論之間,知道呂玉買賣中通透,拉他同往山西脫貨,就帶絨貨轉來發賣,于中有些用錢相謝。呂玉貪了蠅頭微利,隨着去了。及至到了山兩,發貨之後,遇著連歲荒歉,討賒帳不起,不得脫身。呂玉少年久曠,也不免行戶中走了一兩遍,走出一身風流瘡,服藥調治,無面回家。挨到三年,瘡才痊好,討清了帳目。那布商因為稽遲了呂玉的歸期,加倍酬謝。呂玉得了些利物,等不得布商收貨完備,自己販了些粗細絨褐,相別先回。

一日早晨,行至陳留地方,偶然去坑廁出恭,見坑板上遺下個青布搭膊。檢在手中,覺得沉重。取回下處打開看時,都是白物,約有二百金之數。呂玉想道:「這不意之財,雖則取之無礙,倘或失主追尋下見,好大一場氣悶。古人見金不取,拾帶重還。我今年過三旬,尚無子嗣,要這橫財何用?」忙到坑廁左近伺候,只等有人來抓尋,就將原物還他。等了一日,不見人來。次日只得起身。又行了五百餘里,到南宿州地方。其日天晚,下一個客店,遇著一個同下的客人,閒論起江湖生意之事。那客人說起自不小心,五日前侵晨到陳留縣解下搭膊登東。偶然官府在街上過,心慌起身,卻忘記了那搭膊,裡面有二百兩銀子。直到夜裡脫衣要睡,方纔省得。想著過了一日,自然有人拾去了,轉去尋覓,也是無益,只得自認晦氣罷了。呂玉便問:「老客尊姓?高居何處?」客人道:「在下姓陳,祖貫微州。今在揚州閘上開個糧食鋪子。敢問老兄高姓?」呂玉道:「小弟姓呂,是常州無錫縣人,揚州也是順路。相送尊兄到彼奉拜。」客人也不知詳細,答應道:「若肯下顧最好。」次早,二人作伴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