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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譯註    P 88


作者:劉知幾
頁數:88 / 203
類別:中國古代史

 

國語譯註

作者:劉知幾
第88,共203。
你一起出走。因此所到對你的誹謗,我沒有為你辯解,這才使你陷于危難,遭到驪姬的暗害。我杜原款並不怕死,遺憾的只是跟驪姬共同分擔了罪惡的責任。我聽說君子不會丟掉忠愛的感情,不會對讒言申辯,遭到讒言陷害而死並無不可,還有好名聲留存於世。至死不改變對國君的忠愛之情,是堅強的表現。堅持忠愛的感情讓父君高興,是孝順的表現。拋棄生命卻達到自己的志向,是仁德的表現。臨死還想到衛護國君,是恭敬的表現。你這個年輕人努力吧!死後一定會給人民留下愛心,讓百姓所思念,不也是值得的嗎?”申生答應了。有人對申生說:「不是你犯的罪過,為什麼不離開晉國呢?」申生說:「不行。我走了雖能解脫罪責,但這件事的責任一定會落在父君身上,這是我在怨恨父君了。暴露父君的罪惡,讓諸侯國恥笑,我還能出走到哪兒去呢?內不見容于父母,外不見容于諸侯,這是雙重的困厄啊。背棄國君解脫罪責,是為了逃避一死。我聽說:『仁愛的人不怨恨國君,睿智的人不內外交困,勇敢的人不逃避死亡。』假如罪名不能解脫,出走必然會使它更重。出走而加重罪名,這是不明智。逃避死亡並且怨恨國君,這是不仁德。有罪名而不敢去死,這是不勇敢。出走會加重罪名,我的罪名不能再增加了。死亡既然不可逃避,我將留在這裡等待命運的發落。驪姬到曲沃去見申生,哭閙着說:“你對父親都忍心謀害,還會愛國人嗎?忍心謀害父親卻還希望國人擁戴,誰能對你有好感呢?想殺害父親來為國人謀利,國人誰會相信這一套呢?這些都是百姓所憎惡的,這樣的人怎能活得長久!」驪姬走後,申生就在曲沃的祖廟裡上吊自殺了。臨死前,派猛足去告訴狐突說:「我有罪,不聽你的勸告,以至落到死的地步。我不敢吝惜自己的生命,雖然這樣,但是我們國君年紀大了,國家又多難,你不出來輔佐他,我們國君怎麼辦?你假使肯出來幫助國君謀劃,我申生就算是受到你的恩賜才死的,就是死了也沒有什麼可後悔的!」所以他後來的謚號叫共君。驪姬逼殺太子申生以後,又誣陷兩位公子說:「重耳、夷吾都參與並知道申生的陰謀。」於是獻公派閹人伯楚去刺殺重耳,重耳逃亡到狄;又派大夫賈華去刺殺夷吾,夷吾逃亡到梁。把其餘的公子也都趕跑以後,便立奚齊做了太子。從此制定法令,不准諸公子再回到晉國。

公子重耳夷吾出奔



  
89講:二十二年①,公子重耳出亡,及柏谷②,卜適齊、楚。狐偃曰③:「無卜焉。夫齊、楚道遠而望大,不可以困往。道遠難通,望大難走,困往多悔。困且多悔,不可以走望。若以偃之慮,其狄乎!夫狄近晉而不通,愚陋而多怨,走之易達。不通可以竄惡,多怨可與共憂。今若休憂于狄,以觀晉國,且以監諸侯之為,其無不成。」乃遂之狄。處一年,公子夷吾亦出奔,曰:「盍從吾兄竄于狄乎?」冀芮曰④:「不可。後出同走,不免于罪。且夫偕出偕入難,聚居異情惡,不若走梁。梁近於秦,秦親吾君。吾君老矣,子往,驪姬懼,必援于秦。以吾存也,且必告悔,是吾免也。」乃遂之梁。居二年,驪姬使奄楚以環釋言⑤。四年,復為君。


  

【註釋】

①二十二年:晉獻公二十二年,即公元前655年。②柏谷:晉國地名。其地在今河南省靈寶縣西南朱陽鎮。③狐偃:狐突的兒子,重耳的舅舅,又叫子犯。④冀芮:晉國大夫,公子夷吾的師傅。⑤奄楚:人名。即前文所注的閹楚。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