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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P 43


作者:司馬光
頁數:43 / 597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上

作者:司馬光
第43,共597。
初,始皇尊寵蒙氏,信任之。蒙恬任在外將,蒙毅常居中參謀議,名為忠信,故雖諸將相莫敢與之爭。趙高者,生而隱宮,始皇聞其強力,通於獄法,舉以為中車府令,使教胡亥決獄,胡亥幸之。趙高有罪,始皇使蒙毅治之;毅當高法應死。始皇以高敏於事,赦之,復其官。趙高既雅得幸于胡亥,又怨蒙氏,乃說胡亥,請詐以始皇命誅扶蘇而立胡亥為太子。胡亥然其計。趙高曰:「不與丞相謀,恐事不能成。」乃見丞相斯曰:「上賜長子書及符璽,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與高之口耳。事將何如?」斯曰:「安得亡國之言!此非人臣所當議也!」高曰:「君侯材能、謀慮、功高、無怨、長子信之,此五者皆孰與蒙恬?」斯曰:「不及也。」高曰:「然則長子即位,必用蒙恬為丞相,君侯終不懷通侯之印歸鄉裡明矣!胡亥慈仁篤厚,可以為嗣。願君審計而定之!」丞相斯以為然,乃相與謀,詐為受始皇詔,立胡亥為太子。更為書賜扶蘇,數以不能闢地立功,士卒多耗,反數上書,直言誹謗,日夜怨望不得罷歸為太子,將軍恬不矯正,知其謀,皆賜死,以兵屬裨將王離。

扶蘇發書,泣,入內舍,欲自殺。蒙恬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將三十萬眾守邊,公子為監,此天下重任也。今一使者來,即自殺,安知其非詐!復請而後死,未暮也。」使者數趣之。扶蘇謂蒙恬曰:「父賜子死,尚安復請!」即自殺。蒙恬不肯死,使者以屬吏,系諸陽周。更置李斯舍人為護軍,還報。胡亥已聞扶蘇死,即欲釋蒙恬。會蒙毅為始皇出禱山川,還至。趙高言于胡亥曰:「先帝欲舉賢立太子久矣,而毅諫以為不可,不若誅之!」乃系諸代。遂從井陘抵九原。會暑,轀車臭,乃詔從官令車載一石鮑魚以亂之。從直道至咸陽,發喪。太子胡亥襲位。



  
九月,葬始皇于驪山,下錮三泉;奇器珍怪,徙藏滿之。令匠作機弩,有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後宮無子者,皆令從死。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藏,皆知之,藏重即泄。大事盡,閉之墓中。

二世欲誅蒙恬兄弟。二世兄子子嬰諫曰:「趙王遷殺李牧而用顏聚,齊王建殺其故世忠臣而用後勝,卒皆亡國。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而陛下欲一旦棄去之。誅殺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是內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鬥士之意離也。」二世弗聽,遂殺蒙毅及內史恬。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功信于秦三世矣。今臣將兵三十餘萬,身雖囚系,其勢足以倍畔。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不忘先帝也。」乃吞藥自殺。

揚子《法言》曰:或問:「蒙恬忠而被誅,忠奚可為也?」曰:「壍山,堙谷,起臨洮,擊遼水,力不足而屍有餘,忠不足相也。」


  

臣光曰:秦始皇方毒天下而蒙恬為之使,恬不仁不知矣。然恬明於為人臣之義,雖無罪見誅,能守死不貳,斯亦足稱也。

二世皇帝上

始皇帝下元年(壬辰,公元前二零九年)

冬,十月,戊寅,大赦。

春,二世東行郡縣,李斯從;到碣石,並海,南至會稽;而盡刻始皇所立刻石,旁著大臣從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而還。

夏,四月,二世至咸陽,謂趙高曰:「夫人生居世間也,譬猶騁六驥過決隙也。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以終吾年壽,可乎?」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而昏亂主之所禁也。雖然,有所未可。臣請言之:夫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諸公子盡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屬意怏怏皆不服,恐為變。臣戰顫慄慄,唯恐不終,陛下安得為此樂乎!」二世曰:「為之奈何?」趙高曰:「陛下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滅大臣及宗室;然後收舉遺民,貧者富之,賤者貴之。盡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此則陰德歸陛下,害除而奸謀塞,群臣莫不被潤澤,蒙厚德,陛下則高枕肆志寵樂矣。計莫出於此。」二世然之。乃更為法律,務益刻深,大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令鞠治之。於是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陽市,十公主矺死於杜,財物入于縣官,相連逮者不可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