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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P 44


作者:司馬光
頁數:44 / 597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上

作者:司馬光
第44,共597。
公子將閭昆弟三人囚于內宮,議其罪獨後。二世使使令將閭曰:「公子不臣,罪當死!吏致法焉。」將閭曰:「闕廷之禮,吾未嘗敢不從賓贊也,廊廟之位,吾未嘗敢失節也,受命應對,吾未嘗敢失辭也,何謂不臣?願聞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與謀,奉書從事。」將閭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吾無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劍自殺。宗室振恐。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書曰:「先帝無恙時,臣入則賜食,出則乘輿,禦府之衣,臣得賜之,中廄之寶馬,臣得賜之。臣當從死而不能,為人子不孝,為人臣不忠。不孝不忠者,無名以立於世,臣請從死,願葬驪山之足。唯上幸哀憐之!」書上,二世大說,召趙高而示之,曰:「此可謂急乎?」趙高曰:「人臣當憂死而不暇,何變之得謀!」二世可其書,賜錢十萬以葬。

復作阿房宮。盡征材士五萬人為屯衛咸陽,令教射。狗馬禽獸當食者多,度不足,下調郡縣,轉輸菽粟、芻稿。皆令自賫糧食;咸陽三百里內不得食其谷。



  
秋,七月,陽城人陳勝、陽夏人吳廣起兵于蘄。是時,發閭左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為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因天下之愁怨,乃殺將尉,召令徒屬曰;「公等皆失期當斬,假令毋斬,而戍死者固什六七。且壯士不死則已,死則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眾皆從之。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壇而盟,稱大楚;陳勝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攻大澤鄉,拔之。收而攻蘄,蘄下。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攻銍、酇、苦、柘、譙,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陳,車六七百乘,騎千餘,卒數萬人。攻陳,陳守、尉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譙門中,不勝;守丞死,陳勝乃入據陳。

初,大梁人張耳、陳餘相與為刎頸交。秦滅魏,聞二人魏之名士,重賞購求之。張耳、陳餘乃變名姓,俱之陳,為裡監門以自食。裡吏嘗以過笞陳餘,陳餘欲起,張耳躡之,使受笞。吏去,張耳乃引陳餘之桑下,數之曰:「始吾與公言何如?今見小辱而欲死一吏乎!」陳餘謝之。陳涉既入陳,張耳、陳餘詣門上謁。陳涉素聞其賢,大喜。陳中豪傑父老請立涉為楚王,涉以問張耳、陳餘。耳、餘對曰:「秦為無道,滅人社稷,暴虐百姓。將軍出萬死之計,為天下除殘也。今始至陳而王之,示天下私。願將軍毋王,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國後,自為樹黨,為秦益敵。敵多則力分,與眾則兵強。如此,則野無交兵,縣無守城,誅暴秦,據咸陽,以令諸侯。諸侯亡而得立,以德服之,如此則帝業成矣。今獨王陳,恐天下懈也。」陳涉不聽,遂自立為王,號「張楚」。

當是時,諸郡縣苦秦法,爭殺長吏以應涉。謁者使從東方來,以反者聞。二世怒,下之吏。後使者至,上問之,對曰:「群盜鼠竊狗偷,郡守、尉方逐捕,今盡得,不足憂也。」上悅。



  
陳王以吳叔為假王,監諸將以西擊滎陽。

張耳、陳餘復說陳王,請奇兵北略趙地。於是陳王以故所善陳人武臣為將軍,邵騷為護軍,以張耳、陳餘為左、右校尉,予卒三千人,徇趙。

陳王又令汝陰人鄧宗徇九江郡。當此時,楚兵數千人為聚者不可勝數。

葛嬰至東城,立襄強為楚王。聞陳王已立,因殺襄強還報。陳王誅殺葛嬰。

陳王令魏人周市北徇魏地。以上蔡人房君蔡賜為上柱國。

陳王聞周文,陳之賢人也,習兵,乃與之將軍印,使西擊秦。

武臣等從白馬渡河,至諸縣,說其豪傑,豪傑皆應之。乃行收兵,得數萬人。號武臣為武信君。下趙十餘城。餘皆城守。乃引兵東北擊范陽。范陽蒯徹說武信君曰:「足下必將戰勝而後略地,攻得然後下城,臣竊以為過矣。誠聽臣之計,可不攻而降城,不戰而略地,傳檄而千里定,可乎?」武信君曰:「何謂也?」徹曰:「范陽令徐公,畏死而貪,欲先天下降。君若以為秦所置吏,誅殺如前十城,則邊地之城皆為金城、湯池,不可攻也。君若賫臣侯印以授范陽令,使乘朱輪華轂,驅馳燕、趙之郊,即燕、趙城可毋戰而降矣。」武信君曰:「善!」以車百乘、騎二百、侯印迎徐公。燕、趙聞之,不戰以城下者三十餘城。

陳王既遣周章,以秦政之亂,有輕秦之意,不復設備。博士孔鮒諫曰:「臣聞兵法:『不恃敵之不我攻,恃吾不可攻。』今王恃敵而不自恃,若跌而不振,悔之無及也。」陳王曰:「寡人之軍,先生無累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