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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P 112


作者:司馬光
頁數:112 / 597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上

作者:司馬光
第112,共597。
初,王恢之討東越也,使番陽令唐蒙風曉南越。南越食蒙以蜀枸醬,蒙問所從來。曰:「道西北牂柯江。牂柯江廣數里,出番禺城下。」蒙歸至長安,問蜀賈人。賈人曰:「獨蜀出枸醬,多持竊出市夜郎。夜郎者,臨牂柯江,江廣百餘步,足以行船。南越以財物役屬夜郎,西至桐師,然亦不能臣使也。」蒙乃上書說上曰:「南越王黃屋左纛,地東西萬餘裡,名為外臣,實一州主也。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絶,難行。竊聞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餘萬,浮船牂柯江,出其不意,此制越一奇也。誠以漢之強,巴、蜀之饒,通夜郎道為置吏,甚易。」上許之。

乃拜蒙為中郎將,將千人,食重萬餘人,從巴、蜀筰關入,遂見夜郎侯多同。蒙厚賜,喻以威德,約為置吏,使其子為令。夜郎旁小邑皆貪漢繒帛,以為漢道險,終不能有也,乃且聽蒙約。還報,上以為犍為郡,發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牂柯江,作者數萬人,士卒多物故,有逃亡者。用軍興法誅其渠率,巴、蜀民大驚恐。上聞之,使司馬相如責唐蒙等,因諭告巴、蜀民以非上意;相如還報。



  
是時,邛、筰之君長。聞南夷與漢通,得賞賜多,多欲願為內臣妾,請吏比南夷。天子問相如,相如曰:「邛、筰、冉駹者近蜀,道亦易通。秦時嘗通,為郡縣,至漢興而罷。今誠復通,為置郡縣,愈于南夷。」天子以為然,乃拜相如為中郎將,建節往使,及副使王然于等乘傳,因巴、蜀吏幣物以賂西夷。邛、筰、冉駹、斯榆之君。皆請為內臣。除邊關;關益斥,西至沬、若水,南至牂柯為徼,通零關道,橋孫水以通邛都,為置一都尉、十餘縣,屬蜀。天子大說。

詔發卒萬人治雁門阻險。

秋,七月,大風拔木。


  

女巫楚服等教陳皇后祠祭厭勝,挾婦人媚道;事覺,上使御史張湯窮治之。湯深竟黨與,相連及誅者三百餘人,楚服梟首于市。乙巳,賜皇后冊,收其璽綬,罷退,居長門宮。竇太主慚懼,稽顙謝上。上曰:「皇后所為不軌于大義,不得不廢。主當通道以自慰,勿受妄言以生嫌懼。後雖廢,供奉如法,長門無異上宮也。」初,上嘗置酒竇太主家,主見所幸賣珠兒董偃,上賜之衣冠,尊而不名,稱為「主人翁」,使之侍飲;由是董君貴寵,天下莫不聞。常從遊戲北宮,馳逐平樂觀鷄、鞠之會,角狗、馬之足,上大歡樂之。上為竇太主置酒宣室,使謁者引內董君。是時,中郎東方朔陛戟殿下,闢戟而前曰:「董偃有斬罪三,安得入乎!」上曰:「何謂也?」朔曰:「偃以人臣私侍公主,其罪一也。敗男女之化,而亂婚姻之禮,傷王制,其罪二也。陛下富於春秋,方積思于《六經》,偃不遵經勸學,反以靡麗為右,奢侈為務,盡狗馬之樂,極耳目之慾,是乃國家之大賊,人主之大蜮,其罪三也。」上默然不應,良久曰:「吾業已設飲,後而自改。」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處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故淫亂之漸,其變為篡。是以豎貂為淫而易牙作患,慶父死而魯國全。」上曰:「善!」有詔止,更置酒北宮,引董君從東司馬門入;賜朔黃金三十斤。董君之寵由是日衰。是後,公主、貴人多逾禮制矣。

上以張湯為太中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作見知法,吏傳相監司。用法益刻自此始。

八月,螟。

是歲,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諧。

菑川人公孫弘對策曰:“臣聞上古堯、舜之時,不貴爵賞而民勸善,不重刑罰而民不犯,躬率以正則遇民信也;末世貴爵厚賞而民不勸,深刑重罰而奸不止,其上不正,遇民不信也。夫厚賞重刑,未足以勸善而禁非,必信而已矣。是故因能任官,則分職治;去無用之言,則事情得;不作無用之器,則賦斂省;不奪民時,不妨民力,則百姓富;有德者進,無德者退,則朝廷尊;有功者上,無功者下,則群臣逡;罰當罪,則奸邪止;賞當賢,則臣下勸。凡此八者,治之本也。故民者,業之則不爭,理得則不怨,有禮則不暴,愛之則親上,此有天下之急者也。禮義者,民之所服也;而賞罰順之,則民不犯禁矣。

「臣聞之:氣同則從,聲比則應。今人主和德于上,百姓和合于下,故心和則氣和,和則形和,形和則聲和,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故陰陽和,風雨時,甘露降,五穀登,六畜蕃,嘉禾興,朱草生,山不童,澤不涸,此和之至也。」

時對者百餘人,太常奏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對為第一,拜為博士,待詔金馬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