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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P 526


作者:司馬光
頁數:526 / 597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上

作者:司馬光
第526,共597。
初,彧請選忠清之士以補近職,吳主以大司農樓玄為宮下鎮,主殿中事。玄正身帥眾,奉法而行,應對切直,吳主浸不悅。中書令領太子太傅賀邵上疏諫曰:「自頃年以來,朝列紛錯,真偽相貿,忠良排墜,信臣被害。是以正士摧方而庸臣苟媚,先意承指,各希時趣。人執反理之評,士吐詭道之論,遂使清流變濁,忠臣結舌。陛下處九天之上,隱百里之室,言出風靡,令行景從。親洽寵媚之臣,日聞順意之辭,將謂此輩實賢而天下已平也。臣聞興國之君樂聞其過,荒亂之主樂聞其譽;聞其過者過日消而福臻,聞其譽者譽日損而禍至。陛下嚴刑法以禁直辭,黜善士以逆諫口,杯酒造次,死生不保,仕者以退為幸,居者以出為福,誠非所以保光洪緒,熙隆道化也。何定本仆隷小人,身無行能,而陛下愛其佞媚,假以威福。夫小人求入,必進奸利。定間者忘興事役,發江邊戍兵以驅麋鹿,老弱饑凍,大小怨嘆。《傳》曰:『國之興也,視民如赤子;其亡也,以民為草芥。』今法禁轉苛,賦調益繁,中官、近臣所在興事,而長吏畏罪,苦民求辦。是以人力不堪,家戶離散,呼嗟之聲,感傷和氣。今國無一年之儲,家無經月之蓄,而後宮之中坐食者萬有餘人。又,北敵注目,伺國盛衰,長江之限,不可久恃,苟我不能守,一葦可杭也。願陛下豐基強本,割情從道,則成、康之治興,聖祖之祚隆矣!」吳主深恨之。

於是左右共誣樓玄、賀邵相逢,駐共耳語大笑,謗訕政事,俱被詰責。送玄付廣州,邵原復職。既而復徙玄于交趾,竟殺之。久之,何定奸穢發聞,亦伏誅。



  
羊祜歸自江陵,務修德信以懷吳人。每交兵,刻日方戰,不為掩襲之計。將帥有欲進譎計者,輒飲以醇酒,使不得言。祜出軍行吳境,刈谷為糧,皆計所侵,送絹償之。每會眾江、沔遊獵,常止晉地,若禽獸先為吳人所傷而為晉兵所得者,皆送還之。於是吳邊人皆悅服。祜與陸抗對境,使命常通。抗遺祜酒,祜飲之不疑;抗疾,求藥于祜,祜以成藥與之,抗即服之。人多諫抗,抗曰:「豈有鴆人羊叔子哉!」抗告其邊戍曰:「彼專為德,我專為暴,是不戰而自服也。各保分界而已,無求細利。」吳主聞二境交和,以詰抗,抗曰:「一邑一鄉不可以無信義,況大國乎!臣不如此,正是彰其德,于祜無傷也。」

吳主用諸將之謀,數侵盜晉邊。陸抗上疏曰:「昔有夏多罪而殷湯用師,紂作淫虐而周武授鉞。苟無其時,雖復大聖,亦宜養威自保,不可輕動也。今不務力農富國,審官任能,明黜陟,慎刑賞,訓諸司以德,撫百姓以仁,而聽諸將徇名,窮兵黷武,動費萬計,士卒調瘁,寇不為衰而我已大病矣。今爭帝王之資而昧十百之利,此人臣之奸便,非國家之良策也!昔齊、魯三戰,魯人再克,而亡不旋踵。何則?大小之勢異也。況今師所克獲,不補所喪哉?」吳主不從。

羊祜不附結中朝權貴,荀勖、馮紞之徒皆惡之。從甥王衍嘗詣祜陳事,辭甚清辯;祜不然之,衍拂衣去。祜顧謂賓客曰:「王夷甫方當以盛名處大位,然敗俗傷化,必此人也。」及攻江陵,祜以軍法將斬王戎。衍,戎之從弟也,故二人皆憾之,言論多毀祜,時人為之語曰:「二王當國,羊公無德。」


  
【晉紀二】起昭陽大荒落,盡屠維大淵獻,凡七年。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泰始九年(癸巳,公元二七三年)

春,正月,辛酉,密陵元侯鄭袤卒。

二月,癸巳,樂陵武公石苞卒。

三月,立皇子祗為東海王。

吳以陸抗為大司馬、荊州牧。

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