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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P 528


作者:司馬光
頁數:528 / 597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上

作者:司馬光
第528,共597。
濤薦嵇紹于帝,請以為秘書郎,帝發詔征之。紹以父康得罪,屏居私門,欲辭不就。濤謂之曰:「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況於人乎!」紹乃應命,帝以為秘書丞。

初,東關之敗,文帝問僚屬曰:「近日之事,誰任其咎?」安東司馬王儀,修之子也,對曰:「責在元帥。」文帝怒曰:「司馬欲委罪孤邪!」引出斬之。儀子裒痛父非命,隱居教授,三征七闢,皆不就。未嘗西向而坐,廬于墓側,旦夕攀柏悲號,涕淚著樹,樹為之枯。讀《詩》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未嘗不三複流涕,門人為之廢《蓼莪》。家貧,計口而田,度身而蠶;人或饋之,不受;助之,不聽。諸生密為刈麥,裒輒棄之。遂不仕而終。



  
臣光曰:昔舜誅鯀而禹事舜,不敢廢至公也。嵇康、王儀,死皆不以其罪,二子不仕晉室可也。嵇紹苟無蕩陰之忠,殆不免于君子之譏乎!

吳大司馬陸抗疾病,上疏曰:「西陵、建平,國之蕃表,即處上流,受敵二境。若敵泛舟順流,星奔電邁,非可恃援他部以救倒縣也。此乃社稷安危之機,非徒封疆侵陵小害也。臣父遜,昔在西垂上言:『西陵,國之西門,雖雲易守,亦復易失。若有不守,非但失一郡,荊州非吳有也。如其有虞,當傾國爭之。』臣前乞屯精兵三萬,而主者循常,未肯差赴。自步闡以後,益更損耗。今臣所統千里,外御強對,內懷百蠻,而上下見兵,財有數萬,羸敝日久,難以待變。臣愚,以為諸王幼沖,無用兵馬以妨要務;又,黃門宦官開立占募,兵民避役,逋逃入占。乞特詔簡閲,一切料出,以補疆場受敵常處,使臣所部足滿八萬,省息眾務,併力備禦,庶幾無虞。若其不然,深可憂也!臣死之後,乞以西方為屬。」及卒,吳主使其子晏、景、玄、機、雲分將其兵。機、雲皆善屬文,名重於世。

初,周魴之子處,膂力絶人,不修細行,鄉裡患之。處嘗問父老曰:「今時和歲豐而人不樂,何邪?」父老嘆曰:「三害不除,何樂之有!」處曰:「何謂也?」父老曰:「南山白額虎,長橋蛟,並子為三矣。」處曰:「若所患止此,吾能除之。」乃入山求虎,射殺之,因投水,搏殺蛟。遂從機、雲受學,篤志讀書,砥節礪行,比及期年,州府交闢。

八月,戊申,葬元皇后于峻陽陵。帝及群臣除喪即吉,博士陳逵議,以為:「今時所行,漢帝權制;太子無有國事,自宜終服。」尚書杜預以為:「古者天子、諸侯三年之喪,始同齊、斬,既葬除服,諒闇以居,心喪終制。故周公不言高宗服喪三年而云諒闇,此服心喪之文也;叔向不譏景王除喪而譏其宴樂已早,明既葬應除,而違諒闇之節也。君子之於禮,存諸內而已。禮非玉帛之謂,喪豈衰麻之謂乎!太子出則撫軍,守則監國,不為無事,宜卒哭除衰麻,而以諒闇終三年。」帝從之。

臣光曰:規矩主于方圓,然庸工無規矩,則方圓不可得而制也;衰麻主于哀戚,然庸人無衰麻,則哀戚不可得而勉也。《素冠》之詩,正為是矣。杜預巧飾《經》、《傳》以附人情,辯則辯矣,臣謂不若陳逵之言質略而敦實也。



  
九月,癸亥,以大將軍陳騫為太尉。

杜預以孟津渡險,請建河橋于富平津。議者以為:「殷、周所都,歷聖賢而不作者,必不可立故也。」預固請為之。及橋成,帝從百寮臨會,舉觴屬預曰:「非君,此橋不立。」對曰:「非陛下之明,臣亦無所施其巧。」

是歲,邵陵厲公曹芳卒。初,芳之廢遷金墉也,太宰中郎陳留范粲素服拜送,哀動左右。遂稱疾不出,陽狂不言,寢所乘車,足不履地。子孫有婚宦大事,輒密諮焉,合者則色無變,不合則眠寢不安,妻子以此知其旨。子喬等三人,並棄學業,絶人事,侍疾家庭,足不出邑裡。及帝即位,詔以二千石祿養病,加賜帛百匹,喬以父疾篤,辭不敢受。粲不言凡三十六年,年八十四,終於所寢之車。

吳比三年大疫。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咸寧元年(乙未,公元二七五年)

春,正月,戊午朔,大赦,改元。

吳掘地得銀尺,上有刻文。吳主大赦,改元天冊。

吳中書令賀邵,中風不能言,去職數月,吳主疑其詐,收付酒藏,掠考千數,卒無一言,乃燒鋸斷其頭,徙其家屬於臨海。又誅樓玄子孫。

夏,六月,鮮卑拓跋力微復遣其子沙漠汗入貢,將還,幽州刺史衛瓘表請留之,又密以金賂其諸部大人離間之。

秋,七月,甲申晦,日有食之。

冬,十二月,丁亥,追尊宣帝廟曰高祖,景帝曰世宗,文帝曰太祖。

大疫,洛陽死者以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