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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P 10


作者:司馬光
頁數:10 / 862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下

作者:司馬光
第10,共862。
隋主賜李穆詔曰:「公既舊德,且又父黨。敬惠來旨,義無有違。即以今月十三日恭膺天命。」俄而穆入朝,帝以穆為太師,贊拜不名;子孫雖在襁褓,悉拜儀同,一門執象笏者百餘人,貴盛無比。又以上柱國竇熾為太傅,幽州總管于翼為太尉。李穆上表乞骸骨,詔曰:「呂尚以期頤佐周,張蒼以華皓相漢,高才命世,不拘常禮。」仍以穆年耆,敕蠲朝集,有大事,就第詢訪。

美陽公蘇威,綽之子也,少有令名,周晉公護強以女妻之。威見護專權,恐禍及己,屏居山寺,以諷讀為娛。周高祖聞其賢,除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又除稍伯下大夫,皆辭疾不拜;宣帝就除開府儀同大將軍。隋主為丞相,高熲薦之,隋主召見,與語,大悅;居月餘,聞將受禪,遁歸田裡。熲請追之,隋主曰:「此不欲預吾事耳,置之。」及受禪,征拜太子少保,追封其父為邳公,以威襲爵。



  
丁丑,隋以晉王廣為并州總管。三月,戊子,以上開府儀同三司賀若弼為吳州總管,鎮廣陵;和州刺史河南韓擒虎為廬州總管,鎮廬江。隋主有併吞江南之志,問將帥于高熲,熲薦弼與擒虎,故置於南邊,使潛為經略。

戊戌,以太子少保蘇威兼納言、度支尚書。

初,蘇綽在西魏,以國用不足,制征稅法頗重,既而嘆曰:「今所為者,譬如張弓,非平世法也。後之君子,誰能弛之!」威聞其言,每以為己任。至是,奏減賦役,務從輕簡,隋主悉從之,漸見親重,與高熲參掌朝政。帝嘗怒一人,將殺之;威入邠進諫,帝不納,將自出斬之,威當帝前不去;帝避之而出,威又遮止。帝拂衣而入,良久,乃召威謝曰:「公能若是,吾無憂矣。」賜馬二匹,錢十餘萬。尋復兼大理卿、京兆尹、御史大夫,本官悉如故。

治書侍御史安定梁毘,以威兼領五職,安繁戀劇,無舉賢自代之心,抗表劾威。帝曰:「蘇威朝夕孜孜,志存遠大,何遽迫之!」因謂朝臣曰:「蘇威不值我,無以措其言;我不得蘇威,何以行其道。楊素才辯無雙,至于斟酌古今,助我宣化,非威之匹也。威若逢亂世,南山四皓,豈易屈哉!」威嘗言于帝曰:「臣先人每戒臣云:『唯讀《孝經》一卷,足以立身治國,何用多為!』」帝深然之。

高熲深避權勢,上表遜位,讓于蘇威,帝欲成其美,聽解仆射。數日,帝曰:「蘇威高蹈前朝,熲能推舉。吾聞進賢受上賞,寧可使之去官!」命熲複位。熲、威同心協贊,政刑大小,帝無不與之謀議,然後行之。故革命數年,天下稱平。



  
太子左庶子盧賁,以熲、威執政,心甚不平,時柱國劉昉亦被疏忌。賁因諷昉及上柱國元諧、李詢、華州刺史張賓等謀黜熲、威,五人相與輔政。又以晉王廣有寵于帝,私謂太子曰:「賁欲數謁殿下,恐為上所譴,願察區區之心。」謀泄,帝窮治其事,昉等委罪于賓、賁。公卿奏二人當死,帝以故舊,不忍誅,併除名為民。

庚子,隋詔前代品爵,悉依舊不降。

丁未,梁主遣其弟太宰岩入賀于隋。

夏,四月,辛巳,隋大赦。戊戌,悉放太常散樂為民,仍禁雜戲。

散騎常侍韋鼎、兼通直散騎常侍王瑳聘于周。辛丑,至長安,隋已受禪,隋主致之介國。

隋主召汾州刺史韋沖為兼散騎常侍。時發稽胡築長城,汾州胡千餘人,在涂亡叛。帝召沖問計,對曰:「夷狄之性,易為反覆,皆由牧宰不稱之所致。臣請以理綏靜,可不勞兵而定。」帝然之,命沖綏懷叛者,月餘皆至,並赴長城之役。沖,夐之子也。

五月,戊午,隋封邗公雄為廣平王,永康公弘為河間王。雄,高祖之族子也。

隋主潛害周靜帝而為之舉哀,葬于恭陵;以其族人洛為嗣。

六月,癸未,隋詔郊廟冕服必依《禮經》。其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皆尚赤,戎服以黃,常服通用雜色。秋,七月,乙卯,隋主始服黃,百僚畢賀。於是百官常服,同於庶人,皆著黃袍。隋主朝服亦如之,唯以十三環帶為異。

八月,壬午,隋廢東京官。

吐谷渾寇涼州,隋主遣行軍元帥樂安公元諧等步騎數萬擊之。諧擊破吐谷渾于豐利山,又敗其太子可博汗于青海,俘斬萬計。吐谷渾震駭,其王侯三十人各帥所部來降。吐谷渾可汗誇呂帥親兵遠循。隋主以其高寧王移茲裒為河南王,使統降眾。以元諧為寧州刺史,留行軍總管賀婁子干鎮涼州。

九月,庚午,將軍周羅睺攻隋故墅,拔之。蕭摩訶攻江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