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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    P 22


作者:韓非
頁數:22 / 73
類別:哲學

 

韓非子

作者:韓非
第22,共73。
凡法術之難行也,不獨萬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於人有所智而聽之,因與左右論其言,是與愚人論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賢也,人主於人有所賢而禮之,因與左右論其行,是與不肖論賢也。智者決策於愚人,賢士程行於不肖,則賢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論悖矣。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潔固身,其智士且以治辯進業。其修士不能以貨賂事人,恃其精潔,而更不能以枉法為治,則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聽請謁矣。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貨賂不至,則精辯之功息,而毀誣之言起矣。治辯之功制於近習,精潔之行決於毀譽,則修智之吏廢,則人主之明塞矣。不以功伐決智行,不以參伍審罪過,而聽左右近習之言,則無能之士在廷,而愚汙之吏處官矣。
萬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與相異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無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勞而爵祿,臣利在無功而富貴;主利在豪傑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是以國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勢而臣得國,主更稱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譎主便私也。故當世之重臣,主變勢而得固寵者,十無二三。是其故何也?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當死亡也。智士者遠見,而畏於死亡,必不從重人矣。賢士者修廉,而羞與奸臣欺其主,必不從重人矣。是當塗者之徒屬,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汙而不避奸者也。大臣挾愚汙之人,上與之欺主,下與之收利侵漁,朋党比周,相與一口,惑主敗法,以亂士民,使國家危削,主上勞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於上,臣有大罪於下,索國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說難第十二


  
凡說之難:非吾知之,有以說之之難也;又非吾辯之,能明吾意之難也;又非吾敢橫失,而能盡之難也。凡說之難,在知所說之心,可以吾說當之。所說出於為名高者也,而說之以厚利,則見下節而遇卑賤,必棄遠矣。所說出於厚利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見無心而遠事情,必不收矣。所說陰為厚利而顯為名高者也,而說之以名高,則陽收其身而實疏之,說之以厚利,則陰用其言顯棄其身矣。此不可不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