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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P 762


作者:司馬光
頁數:762 / 862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下

作者:司馬光
第762,共862。
荊南節度使高從誨,性明達,親禮賢士,委任梁震,以兄事之。震常謂從誨為郎君。楚王希范好奢靡,游談者共誇其盛,從誨謂僚佐曰:「如馬王可謂大丈夫矣。」孫光憲對曰:「天子諸侯,禮有等差。彼乳臭子驕侈僭忲,取快一時,不為遠慮,危亡無日,又足慕乎!」從誨久而悟,曰:「公言是也。」它日,謂梁震曰:「吾自念平生奉養,固已過矣。」乃捐去玩好,以經史自娛,省刑薄賦,境內以安。梁震曰:「先王待我如布衣交,以嗣王屬我。今嗣王能自立,不墜其業,吾老矣,不復事人矣。」遂固請退居。從誨不能留,乃為之築室于士洲。震披鶴氅,自稱荊台隱士,每詣府,跨黃牛至聽事。從誨時過其家,四時賜與甚厚。自是悉以政事屬孫光憲。

臣光曰:「孫光憲見微而能諫,高從誨聞善而能徙,梁震成功而能退,自古有國家者能如是,夫何亡國敗家喪身之有。」



  
吳加中書令徐知誥尚父、太師、大丞相、大元帥,進封齊王,備殊禮,以升、潤、宣、池、歙、常、江、饒、信、海十州為齊國;知誥辭尚父、丞相,殊禮不受。

閩皇城使、判六軍諸衛李亻放專制朝政,陰養死士,閩主昶與拱宸指揮使林延皓等圖之。延皓等詐親附亻放,亻放待之不疑。十一月,壬子,亻放入朝,延皓等伏衛士數百于內殿,執斬之,梟首朝門。亻放部兵千餘持白梃攻應天門,不克,焚啟聖門,奪亻放首奔吳越。詔暴亻放弒君及殺繼韜等罪,告諭中外。以建王繼嚴權判六軍諸衛,以六軍判官永泰葉翹為內宣徽使、參政事。翹博學質直,閩惠宗擢為福王友,昶以師傅禮待之,多所裨益,宮中謂之「國翁」。昶既嗣位,驕縱,不與翹議國事。一旦,昶方視事,翹衣道士服過庭中趨出,昶召還,拜之,曰:「軍國事殷,久不接對,孤之過也。」翹頓首曰:「老臣輔導無狀,致陛下即位以來無一善可稱,願乞骸骨。」昶曰:「先帝以孤屬公,政令不善,公當極言,奈何棄孤去!」厚賜金帛,慰諭令複位。昶元妃梁國夫人李氏,同平章事敏之女,昶嬖李春燕,待夫人甚薄。翹諫曰:「夫人先帝之甥,聘之以禮,奈何以新愛而棄之!」昶不說,由是疏之。未幾,覆上書言事,昶批其紙尾曰:「一葉隨風落禦溝。」遂放歸永泰,以壽終。

帝嘉馬全節之功,召詣闕。劉延朗求賂,全節無以與之;延朗欲除全節絳州刺史,群議沸騰。帝聞之,乙卯,以全節為橫海留後。

十二月,壬申,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充樞密使韓昭胤同平章事,充護國節度使。


  

乙酉,以前匡國節度使、同平章事馮道為司空。時久無正拜三公者,朝議疑其職事;盧文紀欲令掌祭祀掃除,道聞之曰:「司空掃除,職也,吾何憚焉。」既而文紀自知不可,乃止。

閩主賜洞真先生陳守元號天師,信重之,乃至更易將相、刑罰、選舉,皆與之議;守元受賂請託,言無不從,其門如市。
【後晉紀一】柔兆涒灘,一年。

高祖聖文章武明德孝皇帝上之上天福元年(丙申,公元九三六年)

春,正月,吳徐知誥始建大元帥府,以幕職分判吏、戶、禮、兵、刑、工部及鹽鐵。

丁未,唐主立子重美為雍王。

癸丑,唐主以千春節置酒,晉國長公主上壽畢,辭歸晉陽。帝醉,曰:「何不且留?遽歸,欲與石郎反邪!」石敬瑭聞之,益懼。

三月,丙午,以翰林學士、禮部侍郎馬胤孫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胤孫性謹儒,中書事多凝滯,又罕接賓客,時人目為「三不開」,謂口、印、門也。

石敬瑭盡收其貨之在洛陽及諸道者歸晉陽,託言以助軍費,人皆知其有異志。唐主夜與近臣從容語曰:「石郎于朕至親,無可疑者;但流言不息,萬一失歡,何以解之?」皆不對。端明殿學士、給事中李崧退謂同僚呂琦曰:「吾輩受恩深厚,豈得自同眾人,一概觀望邪!計將安出?」琦曰:「河東若有異謀,必結契丹為援。契丹母以贊華在中國,屢求和親,但求荝剌等未獲,故和未成耳。今誠歸荝刺等與之和,歲以禮幣約直十餘萬緡遺之,彼必歡然承命。如此,則河東雖欲陸梁,無能為矣。」崧曰:「此吾志也。然錢谷皆出三司,宜更與張相謀之。」遂告張延朗,延朗曰:“如學士計,不惟可以制河東,亦省邊費之什九,計無便于此者。若主上聽從,但責辦于老夫,請于軍財之外捃拾以供之,他夕,二人密言于帝,帝大喜,稱其忠,二人私草《遺契丹書》以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