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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P 854


作者:司馬光
頁數:854 / 862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下

作者:司馬光
第854,共862。
丁丑,以前華州刺史王祚為潁州團練使。祚,溥之父也。溥為宰相,祚有賓客,溥常朝服侍立。客坐不安席,祚曰:「犭屯犬不足為起。」

秋,七月,丁亥,上治定遠軍及壽春城南之敗,以武寧節度使兼中書令武行德為左衛上將軍,河陽節度使李繼勛為右衛大將軍。



  
北漢主初立七廟。

司空兼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谷臥疾二年,凡九表辭位,八月,乙亥,罷守本官,令每月肩輿一詣便殿議政事。

以樞密副使、戶部侍郎王樸檢校太保,充樞密使。


  

懷恩軍至成都,蜀主遣梓州別駕胡立等八十人東還,且致書為謝,請通好。癸未,立等至大梁。帝以蜀主抗禮,不之答。蜀主聞之,怒曰:「朕為天子郊祀天地時,爾猶作賊,何敢如是!」

九月,中書舍人竇儼上疏請令有司討論古今禮儀,作《大周通禮》,考正鐘律,作《大周正樂》。又以:「為政之本,莫大擇人;擇人之重,莫先宰相。自有唐之末,輕用名器,始為輔弼,即兼三公、仆射之官。故其未得之也,則以趨競為心;既得之也,則以容默為事。但思解密勿之務,守崇重之官,逍遙林亭,保安宗族。乞令即日宰相于南宮三品、兩省給、舍以上,各舉所知。若陛下素知其賢,自可登庸;若其未也,且令以本官權知政事。期歲之間,察其職業,若果能堪稱,其官已高,則除平章事;未高,則稍更遷官,權知如故。若有不稱,則罷其政事,責其舉者。又,班行之中,有員無職者太半,乞量其才器,授以外任,試之於事,還則以舊官登敘,考其治狀,能者進之,否者黜之。」又請:「令盜賊自相糾告,以其所告貲產之半賞之;或親戚為之首,則論其徒侶而赦其所首者。如此,則盜不能聚矣。又,新鄭鄉村團為義營,各立將佐,一戶為盜,累其一村;一戶被盜,罪其一將。每有盜發,則鳴鼓舉火,丁壯雲集,盜少民多,無能脫者。由是鄰縣充斥而一境獨清。請令他縣皆效之,亦止盜之一術也。又,累朝已來,屢下詔書,聽民多種廣耕,止輸舊稅,及其既種,則有司履畝而增之,故民皆疑懼而田不加闢。夫為政之先,莫如敦信,信苟著矣,則田無不廣,田廣則谷多,谷多則藏之民猶藏之官也。」又言:「陛下南征江、淮,一舉而得八州,再駕而平壽春,威靈所加,前無強敵。今以眾擊寡,以治伐亂,勢無不克。但行之貴速,則彼民免俘馘之災,此民息轉輸之困矣。」帝覽而善之。儼,儀之弟也。

冬,十月,戊午,設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閒吏理達于教化等科。

癸亥,北漢麟州刺史楊重訓舉城降,以為麟州防禦使。

己巳,以王樸為東京留守,聽以便宜從事。以三司使張美充大內都點檢。

壬申,帝發大梁;十一月,丙戌,至鎮淮軍,是夜五鼓,濟淮;丁亥,至濠州城西。濠州東北十八里有灘,唐人柵于其上,環水自固,謂周兵必不能涉。戊子,帝自攻之,命內殿直康保裔帥甲士數百,乘橐駝涉水,太祖皇帝帥騎兵繼之,遂拔之。李重進破濠州南關城。癸巳,帝自攻濠州,王審琦拔其水寨。唐人屯戰船數百于城北,又植巨木于淮水以限周兵。帝命水軍攻之,拔其木,焚戰船七十餘艘,斬首二千餘級,又攻拔其羊馬城,城中震恐。丙申夜,唐濠州團練使郭廷謂上表言:「臣家在江南,今若遽降,恐為唐所種族,請先遣使詣金陵稟命,然後出降。」帝許之。辛丑,帝聞唐有戰船數百艘在泗水東,欲救濠州。自將兵夜發水陸擊之。癸卯,大破唐兵于洞口,斬首五千餘級,降卒二千餘人,因鼓行而東,所至皆下。乙巳,至泗州城下,太祖皇帝先攻其南,因焚城門,破水寨及月城。帝居于月城樓,督將士攻城。

北漢主自即位以來,方安集境風,未遑外略。是月,契丹遣其大同節度使、侍中崔勛將兵來會北漢,欲同入寇。北漢主遣其忠武節度使、同平章事李存瑰將兵會之,南侵潞州,至其城下而還。北漢主知契丹不足恃而不敢遽與之絶,贈送勛甚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