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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史    P 249


作者:馬黃
頁數:249 / 471
類別:文學史

 

中國文學史

作者:馬黃
第249,共471。
這詩反映了北宋後期官逼民反的現實,比之當時一些脫離現實,專在字句上爭勝的江西詩人之作,表現了可貴的創作傾向。然而作者「人間萬事莽悠悠」的觀念既削弱了詩的現實意義;詩中的老農形象也遠不及白居易《賣炭翁》、張籍《野老歌》裡所描寫的鮮明、飽滿。張耒詩學白居易、張籍,但在當時的社會影響和詩史上的地位都遠遠不能同他們相比。這首先決定於作品的思想內容,同時也和他在藝術上的不夠成熟有關。

第三章 蘇軾



  
第一節 蘇軾的生平和思想



  
我國文學史上傑出的作家蘇軾,他詩、詞、散文裡所表現的豪邁氣象、豐富的思想內容和獨特的藝術風格,是歐陽修、梅堯臣等所倡導的詩文革新運動進一步發展的成果,表現了北宋文學的最高成就。

蘇軾(10371101),字子瞻,號東坡居士,四川眉山人。他生長在號稱「百年無事」的北宋中葉,詩文革新運動已取得勝利,社會文化在中唐以後又一次出現了繁榮的景象。同時由於豪強的兼併,邊備的鬆弛,官僚機構的龐大而無能,北宋王朝的內外危機正在暗中滋長。蘇軾少年時期就積極關心當時社會的人情風俗和北宋王朝的政治措施,希望能繼承范仲淹、歐陽修等的事業,在政治上有所改革。他出身于一個有文化修養的家庭,父親蘇洵早有文名,母親能教他讀《漢書》。由於家庭的教育,前輩的熏陶,以及他自己的刻苦學習,青年時期的蘇軾就具有廣博的歷史文化知識和多方面的藝術才能,為歐陽修、梅堯臣等所稱許。

同王安石一樣,蘇軾對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也感到不安,希望加強封建王朝的統治。仁宗末年,他向朝廷上制策,提出厲法禁、抑僥倖、決壅蔽、教戰守等主張,要求「勵精庶政,督察百官,果斷而力行」(見《辯試館職策問札子》),表現出一個要求改革的政治家風度。然而由於他所處的中等地主階層的地位,不願意過多地觸犯大地主階級的利益;同時他三十歲以前絶大部分時間過的是書房生活,對當時社會因豪強兼併而引起的危機,遠沒有王安石看得清楚;因此他的改革多從總結歷史經驗出發,強調「任人」而忽視變更「法制」,尤其反對急進的措施。當神宗初年王安石實行打擊豪強地主的新法時,他就上書反對,並以此出任杭州通判,轉知密、徐、湖三州。元豐二年(1079)蘇軾因作詩諷刺新法,被捕下獄,出獄後,責授黃州團練副使。蘇軾這時期在政治上的保守態度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在文藝上的成就。他當時寫的部分詩文就片面誇張了新法推行時的流弊,助長了舊黨的聲勢,影響了新法的實施。貶官黃州以後,他在郡城舊營地的東面闢地耕種,有較多機會接近下層人民,政治態度有所改變。但是政治上的挫折,也滋長了他逃避現實和懷才不遇的思想情緒。黃州是長江中游形勢險要之地,武漢三鎮即在它的西面,我國不少英雄人物曾經在這裡展開軍事上政治上的鬥爭。在祖國雄偉的江山和歷史英雄人物的激發之下,他寫出一些著名的散文和詞篇,如《赤壁賦》、《後赤壁賦》、〈念奴嬌〉《赤壁懷古》等。

哲宗即位,舊黨執政,蘇軾被召還朝,任翰林學士。蘇軾在新法推行時雖上書神宗表示反對,但對「裁減皇族恩例,刊定任子條式,修完器械,閲習旗鼓」等裁抑貴族特權、增強國防力量的措施,卻表示贊同(見《上神宗皇帝書》)。多年地方官吏的經歷,也使他對社會矛盾和新法的某些好處有進一步的瞭解。這時司馬光等舊黨要廢除一切新法,他「深慮數年之後,取吏之法漸寬,理財之政漸疏,備邊之計漸弛」,主張對新法「校量利害,參用所長」(見《辯試館職策問札子》),反對執政大臣的一意孤行,又以此受到舊黨里程頤一派的攻擊,出知杭、穎、定三州。到他五十九歲時,新黨再度執政,他先後被貶官嶺南的惠州和海南的瓊州。蘇軾在歷任地方官吏時,比較關心人民痛苦,在興修水利、改進農業生產等方面做了不少有利於人民的事情。這時的新黨又只知利用新法加深對人民的剝削,他的處境就比較得到人民的同情。在瓊州三年,他多方鼓勵、培養當地後一輩的學者、文人,和當地少數民族也能和睦相處,因此生活雖十分艱苦,還沒有改變他對生活的樂觀態度和旺盛的創作力。徽宗即位,他因大赦內徒,次年七月卒於常州。著作有《東坡全集》一百多卷,遺留二千七百多首詩,三百多首詞和許多優美的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