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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彌兒    P 119


作者:盧梭
頁數:119 / 354
類別:親子關係

 

愛彌兒

作者:盧梭
第119,共354。
 這樣一來,我們又談到我們自己了。這樣一來,我們的孩子在意識到他自己以後,就快要脫離孩子的狀態了。這時候,他比以往更加感覺到對各種事物都有依賴的必要了。我們在開頭鍛鍊了他的身體和感官之後,又鍛鍊了他的思想和判斷的能力。這樣,我們就能使他把四肢的運用和智力的運用結合起來;我們訓練了一個既能行動又能思想的人,為了造就這個人,我們還需要做的事情只是把他教育成和藹與通情達理的人,也就是說,用情感來使他的理性臻于完善。不過,在進入這個新的事物的階段以前,我們回顧一下我們剛剛過完的階段,並且儘可能準確地看一看我們已經達到了什麼境地。

我們的學生起初是只有感覺,而現在則有了觀念了;起初是隻用感官去感觸,而現在能進行判斷了。因為,從連續發生的或同時發生的幾種感覺的比較中,以及對這些感覺所作的判斷中,可以產生一種混合的或復合的感覺,我把這種感覺稱為觀念。



  
人的心靈之所以有其特點,正是由於這種觀念形成的方式。能夠按真正的關係形成觀念的心靈,便是健全的心靈;滿足於表面關係的心靈,則是淺薄的心靈;能看出關係的真象的人,其心靈便是有條理的;不能正確地判斷關係的人,其心靈便是錯亂的;虛構出一些無論在實際上或表面上都不存在的關係的人,就是瘋子;對各種關係不進行比較的人,就是愚人。在比較觀念和發現關係方面的能力是大或是小,就決定了人們的智力是高還是低,等等。簡單的觀念只是由感覺的互相比較而產生的。在簡單的感覺以及在復合的感覺(我稱它為簡單的觀念)中,是包含着判斷的。從感覺中產生的判斷完全是被動的,它只能斷定我們所感觸的東西給予我們的感覺。從知覺或觀念中產生的判斷是主動的,它要進行綜合相比較,它要斷定感官所不能斷定的關係。全部的差別就在這裡,但是這個差別是很大的。大自然從來沒有欺經過我們;欺騙我們的,始終是我們自己。


  

我有一次在吃飯的時候看見一個人把一塊冰過的乳酪拿給一個八歲的男孩子,他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他把勺子拿到嘴裡,他突然地冷了一下,就叫喊起來:「啊!真燙人!」他經歷了一下很猛烈的感覺,而就他所知,最猛烈的東西無過于火,因此他就以為他被火燒燙了。可是這一次他搞錯了,突然地冷一下固然使他難受,但是不會燙傷他的。這兩種感覺是不相同的,曾經經驗過這兩種感覺的人是不致于把它們搞混的。因此,使他發生錯誤的不是感覺,而是他對感覺所作的判斷。

同樣,第一次看見鏡子或光學儀器的人,或者在隆冬或盛夏走進深深的地窖中的人,或者把一隻很熱或很冷的手放進溫水中的人,或者用兩隻指頭交叉地轉動一個小圓球的人,也會產生這種錯誤的。如果他只是就他瞧見或感覺到一種情況而做判斷的話,他所做的判斷便純粹是被動的,是不至于判斷錯誤的;但是,如果他根據事物的外表判斷的話,他就居于主動,他就要進行比較,從推理中得出他沒有看到的關係;這樣一來,他就會或者可能會弄出錯誤的。為了糾正或防止錯誤,他就需要有經驗。

夜裡,叫你的學生觀看那些在月亮和他之間飄過的雲,他便會以為雲是靜止的,以為月亮是在向相反的方向移動。他之所以得出這種看法,是由於一種倉卒的推論,因為他平常見到的是小物體比大物體動的時候多,同時,由於他不知道月亮離得遠,所以在他看來就覺得雲比月亮大。當他坐在一隻正在航行的船中遠看岸邊時,他所得出的錯誤則恰恰相反,他覺得陸地在奔跑,因為他自己一點也沒有動,所以他就把船、海或河以及所有地平線上的東西都看作一個不動的整體,而把他認為是在奔跑的海岸或河岸看作一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