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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年    P 49


作者:雨果
頁數:49 / 106
類別:文學

 

九三年

作者:雨果
第49,共106。
「我正是為這來的。」馬拉說。
他們抬起頭來。
「你好,馬拉,」夏博說,「你很少來開會。」
「醫生囑咐我沐浴。」馬拉回答說。


  
「別太相信沐浴了。」夏博說,「塞內克①就是沐浴時死的。」
①公元一世紀的羅馬哲學家,曾是暴君尼祿的家庭教師,後受到尼祿貶謫,自殺而死。
馬拉微微一笑:
「夏博,這裡沒有尼祿。」
「這裡有你。」一個粗嗓子說。
這是丹東,他正經過這裡去他的座位。
馬拉沒有回頭。
他在蒙托和夏博兩張臉中間俯下頭說:
「聽我說,我來是為了一件重要的事。我們三個人中間,必須有一個人今天在國民公會上提出一項議案。」
「我不幹。」蒙托說,「他們不聽我的,我是候爵。」
「我呢,他們也不會聽的,我是嘉布遣會修士。」夏博說。
「至於我,他們也不會聽的,我是馬拉。」
一陣沉默。
馬拉滿腹心事,不願回答詢問,但是蒙托還是大膽地提出了問題:
「馬拉,你想要什麼法令?」


  
「任何軍事領袖,一旦放跑了反叛分子俘虜,一律判死刑。」
夏博插嘴說:
「這項法令已經有了,是在四月底通過的。」
「那就是說,有等於沒有。」馬拉說,「在整個旺代地區,哪裡都有人放跑俘虜,而且我們也沒懲罰他們的避難所。」
「馬拉,這是因為這項法令失效了。」
「夏博,那就應該讓它重新生效。」
「當然。」
「因此應該在國民公會上講講。」
「馬拉,大可不必,救國委員會就足夠了。」
「如果救國委員會在旺代的所有市鎮張貼這項法令,再挑兩三個懲辦對象,目的不就達到了嗎?」蒙托說。
「要挑大人物,」夏博說,「挑將軍。」
馬拉低聲說:「的確,這就夠了。」
「馬拉,」夏博又說,「你自己去找救國委員會吧。」
馬拉盯着他,即使對夏博來說,這也不是愉快的事。
「夏博,」馬拉說,「救國委員會是在羅伯斯比爾家,我不去他家。」
「那我去吧。」蒙托說。
「好的。」馬拉說。
第二天,救國委員會向各處發出命令,要求在旺代地區的城鎮村莊張貼這項法令並嚴格執行:凡是與土匪及叛亂分子越獄逃跑有牽連者一律處死刑。
這項法令只是第一步,國民公會後來走得更遠。幾個月以後,共和二年霧月十一日一七九三年十一月,由於拉瓦爾城開門接納旺代逃亡者,國民公會通過法令:任何接納叛亂分子的城市都將被夷為平地。
另一方面,歐洲的王公們在布倫瑞克的宣言它是由流亡貴族授意,由奧爾良公爵的總管蘭農侯爵起草的中聲明:手執武器的法國人都將被槍決;如果國王掉一根頭髮,巴黎將被夷為平地。
一方是殘忍,一方是野蠻。
 卷三 在旺代 第一章旺代
一森林
那時在布列塔尼有七座森林。旺代是教土叛亂的象徵,叛亂的同謀犯是森林。黑暗相互掩護。
那七座布列塔尼森林是:多爾與阿弗朗什之間的富熱爾森林;方圓八法裡的普蘭塞森林;佈滿溪澗的班蓬森林,它與班尼翁之間几乎無法通行,但與保皇派小鎮孔科爾內之間卻暢通無阻;雷恩森林,那裡可以聽見共和派教區的警鐘,這些教區在城市附近為數眾多,皮伊塞正是在這裡失去了福卡爾;馬什庫爾森林,它的林中猛獸就是夏雷特;加爾納什森林,它屬於拉特雷穆瓦伊家族、戈萬家族和羅昂家族;布羅塞利昂德森林,它屬於仙女。
布列塔尼一位貴族的頭銜是七森林領主。他就是布列塔尼王公德•豐特內子爵。
布列塔尼王公的確存在過,他不同於法國王公。羅昂家族就是布列塔尼王公。森特的加爾尼埃在共和二年雪月十五日致國民公會的報告中是這樣形容德•塔爾蒙親王的:
「這位土匪國王、曼恩和諾曼底的君主。」
一七九二年至一八00年的布列塔尼森林有其獨特的歷史,它與傳奇般的旺代的宏大曆史合為一體。
歷史有其真理,傳奇也有其真理。傳奇真理不同於歷史真理。傳奇真理是以現實作為結果的臆造。然而,歷史和傳奇都有同一個目的:描繪過眼煙雲的人背後的永恆的人。
只有用傳奇來補充歷史才能完整地解釋旺代。用歷史說明全局,用傳奇說明細節。
旺代當之無愧。旺代是奇蹟。
這場愚昧者的戰爭,既愚蠢又輝煌,既可惜又壯麗,它使法蘭西憂傷和自豪。旺代是創傷,也是光榮。
在某些時刻,人類社會會提出謎語,這些謎語在智者眼中化為光明,在愚者眼中化為黑暗、暴力與野蠻。哲人不願提出責難,因為他想到問題所產生的混亂。問題所經之處莫不留下雲霧般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