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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P 397


作者:李延壽
頁數:397 / 521
類別:歷史

 

北史

作者:李延壽
第397,共521。
論曰:隋文肇基王業,劉昉實啟其謀,于時當軸執鈞,物無異論。不能忘身急病,以義斷恩,方乃慮難求全,偷安懷祿。其在周也,靡忠貞之節;其奉隋也,愧竭命之誠。非義掩其前功,蓄怨興其後釁,而望不陷刑闢,保貴全生,難矣。柳裘、皇甫績,因人成事,好亂樂禍,大運光啟,並參樞要。斯固在人欲其悅己,在我欲其罵人,理自然也。晏嬰有言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于昉等見之矣。郭衍,文皇締構之始,當爪牙之寄;煬帝經綸之際,參心膂之謀。而如脂如韋,以水濟水,君所謂可,亦曰可焉,君所謂不,亦曰不焉,功雖居多,名不見重。然則立身行道,可不慎歟!語曰:「無為權首,將受其咎。」又曰:「無始禍,無兆亂。」夫忠為令德,施非其人尚或不可,況托足邪徑,又不得其人者歟!張衡奪宗之計,實兆其謀,夫動不以順,能無及于此也?楊汪以學業自許,其終不令,惜乎!裴藴素懷奸險,巧於附會,作威作福,唯利是視,滅亡之禍,其可免乎!袁充少在江東,初以警悟見許,委質隋氏,更以玄象自矜,要求時幸,干進附入,變動星占,謬增晷景,厚誣天道,亂常侮眾。刑茲勿舍,其在斯乎!李雄斯言為玷,取譏夷翟,以亂從亂,何救誅夷。
 列傳第六十三
趙煚 趙芬 王韶 元岩 宇文弼 伊婁謙 李圓通陳茂 郭榮 龐晃李安 楊尚希 張煚 蘇孝慈 元壽
趙煚,字通賢,天水西人也。祖超宗,魏河東太守。父仲懿,尚書左丞。


  
煚少孤,養母至孝。年十四,有人盜伐其父墓中樹者,煚對之號慟,因執送官。見魏右仆射周惠達,長揖不拜,自述孤苦,涕淚交集,惠達為之隕涕嘆息者久之。及長,沈深有器局,略涉書記。周文帝引為相府參軍事。從破洛陽。及班師,煚請留撫納亡叛,從之。煚於是帥所領與齊人前後五戰,斬獲甚眾,以功封平定縣男。累轉中書侍郎。
周閔帝受禪,遷硤州刺史。蠻酋向天王以兵攻信陵、秭歸,煚襲擊破之,二郡獲全。時周人于江南岸置安蜀城以禦陳,屬霖雨數旬,城頽者百餘步。蠻酋鄭南鄉叛,引陳將吳明徹欲掩安蜀。議者皆勸煚益修守禦,煚不從,乃遣使說誘江外生蠻向武陽,令乘虛掩襲南鄉所居,獲其父母妻子。南鄉聞之,其黨各散,陳兵亦遁。明年,吳明徹屢為寇患,煚與前後十六戰,每挫其鋒。以功授開府儀同三司,再遷戶部中大夫。周武帝欲收齊河南地,煚諫曰:「河南洛陽,四面受敵,縱得不可以守。請從河北直指太原,傾其巢穴,可一舉以定。」帝不納,師竟無功。尋從上柱國于翼自三鴉道伐陳,克十九城而還。以讒毀,功不見錄。累遷禦正上大夫。
煚與宗伯斛斯徵素不協,徵後出為齊州刺史,坐事下獄,自知罪重,遂逾獄走。帝大怒,購之甚急。煚密奏曰:「徵自以罪重,懼死遁逃,若不北走匈奴,則南奔吳越。徵雖愚陋,久歷清顯,奔彼敵國,無益聖朝。今炎旱為災,可因茲大赦。」帝從之。徵賴而免,煚卒不言。


  
隋文帝為丞相,加上開府,再遷大宗伯。及踐阼,煚授璽紱。進位大將軍,賜爵金城郡公,拜相州刺史。朝廷以煚習故事,徵拜尚書右仆射。未幾,以忤旨出為陝州刺史,轉冀州刺史,甚有威惠。煚嘗有疾,百姓奔馳,爭為祈禱,其得人情如此。冀州市多奸詐,煚為銅鬥鐵尺。置於肆,百姓便之。帝聞而嘉焉,頒之天下,以為常法。嘗有人盜煚田中蒿,為吏所執。煚曰:「此乃刺史不能宣風化,彼何罪也?」慰諭遣之,令人載蒿一車賜盜者,盜愧過于重刑。帝幸洛陽,煚來朝,帝勞之。卒於官。
子義臣嗣,位至太子洗馬。後同楊諒反,誅。
趙芬,字士茂,天水西人也。父諒,周秦州刺史。芬少有辯智,頗涉經史。周引為相府鎧曹參軍。歷記室,累遷開府儀同三司。性強濟,所居之職,皆有聲績。周武帝親總萬機,拜內史下大夫,轉小禦正。明習故事,每朝廷有所疑議,眾不能決者,芬輒為評斷,莫不稱善。後為司會。及申國公李穆討齊,引為行軍長史,封淮安縣男。再遷東京小宗伯,鎮洛陽。隋文帝為丞相,尉遲迥與司馬消難陰謀往來,芬察知之,密白帝。由是深見親委,遷東京左仆射,進爵郡公。開皇初,罷東京官,拜尚書右仆射,與郢公王誼修律令。俄兼內史令,甚見信任。未幾,以老病出為蒲州刺史,加金紫光祿大夫,仍領關東運漕,賜錢百萬、粟五千石而遣之。後數年,上表乞骸骨,征還京師。賜以三驥軺車,几杖被縟,歸於家。皇太子又致巾帔。後數年,卒,帝遣使致祭,鴻臚監護喪事。
子元恪嗣,位揚州總管司馬,左遷候衛長史。
少子元楷,與元恪皆明干世事。元楷,大業中為歷陽郡丞,與廬江郡丞徐仲宗俱竭百姓之產,以貢于帝。仲宗遷南郡丞;元楷超拜江都丞,兼領江都宮監。
王韶,字子相,自雲太原晉陽人也,世居京兆。祖諧,原州刺史。父諒,早卒。韶幼而方雅,頗好奇節,有識者異之。在周,累以軍功,官至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復轉軍正。周武帝既拔晉州,意欲旋師,韶諫曰:「取亂侮亡,正在今日。方欲釋之而去,臣愚深所未解。」帝大悅。及齊平,進位開府,封晉陽縣公,賜口馬雜畜萬計。遷內史中大夫。宣帝即位,拜豐州刺史,改封昌樂縣公。
隋文帝受禪,進爵項城郡公,轉靈州刺史,加位大將軍。晉王廣之鎮并州,除行台右仆射,賜彩五百匹。韶性剛直,王甚憚之,每事諮詢,不敢違法度。韶嘗奉使檢行長城,後王穿池,起三山,韶既還,自鎖而諫,王謝而罷之。帝聞而嘉嘆,賜金百兩,並後宮四人。平陳之役,以本官為元帥府司馬。及克金陵,韶即鎮焉。晉王廣班師,留韶于石頭防遏,委以後事。歲余,征還。帝謂公卿曰:「晉王以幼出籓,遂能克平吳、越,王子相之力也。」於是進位柱國,賜奴婢三百口,錦絹五千段。及上幸并州,以其稱職,特加勞勉。後上謂曰:「自朕至此,公鬚鬢漸白,無乃憂勞所致?柱石之望,唯在於公,努力勉之!」韶辭謝,上勞而遣之。
秦王俊為并州總管,仍為長史。歲余,馳驛入京,勞弊而卒。帝甚傷惜之,謂秦王使者曰:「語爾王,我前令子相緩來,如何乃遣馳驛?殺我子相,豈不由汝!」言甚冫妻愴。使有司為立宅,曰:「往者何用宅為?但以表我深心耳!」又曰:「子相受我委寄,十有餘年,終始不易。寵章未極,舍我而死乎!」發言流涕。因命取子相封事數十紙,傳示群臣曰:「其真言匡正,裨益甚多,吾每披尋,未嘗釋手。」煬帝即位,追贈司徒、尚書令、靈豳等十州刺史、魏公。子士隆嗣。
士隆略知書計,尤便弓馬,慷慨有父風。大業世,頗見親重,位備身將軍,改封耿國公。越王侗稱帝,士隆率數千兵自江淮而至。會王世充僭號,甚禮重之,署尚書右仆射。憂憤,疽發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