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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P 435


作者:劉昫
頁數:435 / 550
類別:歷史

 

舊唐書 下

作者:劉昫
第435,共550。
俊臣復按大將軍張虔勖、大將軍內侍范雲仙于洛陽牧院。虔勖等不堪其苦,自訟于徐有功,言辭頗厲。俊臣命衛士以亂刀斬殺之。雲仙亦言歷事先朝,稱所司冤苦,俊臣命截去其舌。士庶破膽,無敢言者。
俊臣累坐臓,為衛吏紀履忠所告下獄。長壽二年,除殿中丞。又坐臓,出為同州參軍。逼奪同列參軍妻,仍辱其母。
萬歲通天元年,召為合宮尉,擢拜洛陽令、司農少卿。則天賜其奴婢十人,當受于司農。時西蕃酋長阿史那斛瑟羅家有細婢,善歌舞,俊臣因令其黨羅告斛瑟羅反,將圖其婢。諸蕃長詣闕割耳剺面訟冤者數十人,乃得不族。時綦連耀、劉思禮等有異謀,明堂尉吉頊知之,不自安,以白俊臣發之,連坐族者數十輩。俊臣將擅其功,復羅告頊,得召見,僅而免。
俊臣先逼妻太原王慶詵女。俊臣與河東衛遂忠有舊。遂忠行雖不著,然好學,有詞辯。嘗攜酒謁俊臣,俊臣方與妻族宴集,應門者紿云:「已出矣。」遂忠知妄,入其宅,慢罵毀辱之。俊臣恥其妻族,命毆擊反接,既而免之,自此構隙。


  
俊臣將羅告武氏諸王及太平公主、張易之等,遂相掎摭,則天屢保持之。而諸武及太平公主恐懼,共發其罪。乃棄市。國人無少長皆怨之,競剮其肉,斯須盡矣。
中宗神龍元年三月八日,詔曰:
國之大綱,惟刑與政。刑之不中,其政乃虧。劉光業、王德壽、王處貞、屈貞筠、鮑思恭、劉景陽等,庸流賤職,奸吏險夫,以粗暴為能官,以凶殘為奉法。往從按察,害虐在心,倏忽加刑,呼吸就戮,曝骨流血,其數甚多,冤濫之聲,盈于海內。朕唯布新澤,恩被人祇,撫事長懷,尤深惻隱。光業等五人積惡成釁,並謝生涯,雖其人已殂,而其跡可貶,所有官爵,並宜追奪。其枉被殺人,各令州縣以禮埋葬,還其官廕。劉景陽身今見在,情不可矜,特以會恩,免其嚴罰,宜從貶降,以雪冤情,可棣州樂單縣員外尉。
自今內外法官,咸宜敬慎。其文深刺骨,跡徇凝脂,高下任情,輕重隨意,如酷吏丘神勣、來子珣、萬國俊、周興、來俊臣、魚承曄、王景昭、索元禮、傅遊藝、王弘義、張知默、裴籍、焦仁亶、侯思止、郭霸、李仁敬、皇甫文備、陳嘉言等,其身已死,自垂拱已來,枉濫殺人,有官者並令削奪。唐奉一依前配流,李秦授、曹仁哲,並與嶺南惡處。


  
開元十三年三月十二日,御史大夫程行諶奏:
周朝酷吏來子珣、萬國俊、王弘義、侯思止、郭霸、焦仁亶、張知默、李敬仁、唐奉一、來俊臣、周興、丘神勣、索元禮、曹仁哲、王景昭、裴籍、李秦授、劉光業、王德壽、屈貞筠、鮑思恭、劉景陽、王處貞二十三人,殘害宗枝,毒陷良善,情狀尤重,子孫不許與官。陳嘉言、魚承曄、皇甫文備、傅遊藝四人,情狀稍輕,子孫不許近任。”
周興者,雍州長安人也。少以明習法律,為尚書省都事。累遷司刑少卿、秋官侍郎。自垂拱已來,屢受制獄,被其陷害者數千人。天授元年九月革命,除尚書左丞,上疏除李家宗正屬籍。二年十一月,與丘神勣同下獄。當誅,則天特免之,徙于嶺表。在道為仇人所殺。
傅遊藝,衛州汲人也。載初元年,為合宮主簿、左肅政台御史,除左補闕。上書稱武氏符瑞,合革姓受命。則天甚悅,擢為給事中。數月,加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同月,又加朝散大夫,守鸞台侍郎,依舊同平章事。其年九月革命,改天授元年,賜姓武氏。二年五月,加銀青光祿大夫。
兄神童,為冬官尚書,兄弟並承榮寵。逾月,除司禮少卿,停知政事。夢登湛露殿,旦而陳于所親,為其所發,伏誅。時人號為四時仕宦,言一年自青而綠,及于硃紫也。希則天旨,誣族皇枝。神龍初,禁錮其子孫。
初,遊藝請則天發六道使,雖身死之後,竟從其謀,於是萬國俊輩恣斬戮矣。
丘神勣,左衛大將軍行恭子也。永淳元年,為左金吾衛將軍。弘道元年,高宗崩,則天使于巴州害章懷太子,既而歸罪于神勣,左遷疊州刺史。尋復入為左金吾衛將軍,深見親委。受詔與周興、來俊臣鞫制獄,俱號為酷吏。垂拱四年,博州刺史、琅邪王衝起兵,以神勣為清平道大總管。尋而沖為百姓孟青棒、吳希智所殺。神勣至州,官吏素服來迎,神勣揮刃盡殺之,破千餘家,因加左金吾衛大將軍。天授二年十月,下詔獄伏誅。
索元禮,胡人也。光宅初,徐敬業起兵揚州,以匡複為名。則天震怒,又恐人心動搖,欲以威制天下。元禮探其旨,告事。召見,擢為游擊將軍,令于洛州牧院推案制獄。元禮性殘忍,推一人,廣令引數十百人,衣冠震懼,甚于狼虎。則天數召見賞賜,張其權勢,凡為殺戮者數千人。於是周興、來俊臣之徒,效之而起矣。時有諸州告密人,皆給公乘,州縣護送至闕下,于賓館以廩之。稍稱旨,必授以爵賞以誘之,貴以威于遠近。元禮尋以酷毒轉甚,則天收人望而殺之。天下之人謂之來、索,言酷毒之極,又首按制獄也。
載初元年十月,左台御史周矩上疏諫曰:
頃者小人告訐,習以為常,內外諸司,人懷苟免。姑息台吏,承接強梁,非故欲,規避誣構耳。又推劾之吏,皆以深刻為功,鑿空爭能,相矜以虐。泥耳籠頭,枷研楔轂,折脅簽爪,懸發熏耳,臥鄰穢溺,曾不聊生,號為「獄持」。或累日節食,連宵緩問,晝夜搖撼,使不得眠,號曰「宿囚」。此等既非木石,且救目前,苟求賒死。臣竊聽輿議,皆稱天下太平,何苦須反。豈被告者儘是英雄,以求帝王耶?只是不勝楚毒自誣耳。何以核之?陛下試取所告狀酌其虛實者,付令推,微訊動以探其情,所推者必上下其手,希聖旨也。願陛下察之。今滿朝側息不安,皆以為陛下朝與之密,夕與之仇,不可保也。聞有追攝,與妻子即為死訣。故為國者以仁為宗,以刑為助。周用仁而昌,秦用刑而亡,此之謂也。願陛下緩刑用仁,天下幸甚!
則天從之,由是制獄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