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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力法則    P 40


作者:哈尼爾
頁數:40 / 99
類別:勵志

 

吸引力法則

作者:哈尼爾
第40,共99。
14.出於表達的需要,我們必須在意識中創造相應的條件。可以靜靜思考,也可以在潛意識中不斷重複這種條件,從而打下深刻的烙印。意識理解了我們渴望的條件,思維將它們呈現出來。出現在我們生活或是周圍環境中的種種條件都只是對我們腦海中起決定作用的思維的反映。所以,對正確思考的重要性無論怎樣重視都不為過。「有眼無珠,有耳塞聽,這樣的人永遠無法理解世界。」這是表達真理的另一種說法。沒有意識介入的理解根本談不上是理解。
15.建設性地利用思維可以在潛意識中創造一種趨勢,這種趨勢可以不斷地呈現自我,比如說性格。性格這個詞的含義就像是在圖章上刻下的一個標志性的符號,是「由一個人的天賦和習慣所決定的某種特殊的品質,是一個人區別於其他人的特征」。性格的表現可以分為內在和外在,內在表現為目標,而外在表現為能力。
16.每個人都有想要實現的理想、願望和野心,目標就是一種關於這些的思維。「目標」讓人們擁有善於思考的品質。而「能力」是一種與無所不能的力量合作的素質,盡管這些活動都是在無意識中進行的。我們的目標和能力決定了生活的經歷。做到目標和能力的平衡是十分重要的。當前者超過後者時,「幻想家」就會誕生,而當能力強於目標時,人們就會變得沖動,做出一些毫無意義的舉動。


  
17.依照吸引力法則,我們的經歷取決於精神上的態度。有些事情是互為因果的,精神的態度從很大程度上看是性格造成的結果,而性格的形成又受到精神態度的重要影響。每一次作用和反作用都會對兩者產生深遠的影響。似乎在每個經歷背後,「幸運」、「機會」和「命運」都在盲目地發揮著作用。事實並非如此,每一次經歷都受永恒的法則控制著,而我們可以掌握這些法則從而創造出我們希望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