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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力法則    P 64


作者:哈尼爾
頁數:64 / 99
類別:勵志

 

吸引力法則

作者:哈尼爾
第64,共99。
11.我們說太陽「升起」和「落下」,雖然我們知道這只不過是一種運動的表象。在我們的感覺中,無疑地球是靜止不動的,但我們知道它實際上一刻不停地旋轉著。我們說一個鈴鐺是「發聲的」,但我們知道鈴鐺惟一能做的就是在空氣中振動。當這種振動的頻率達到一秒鐘16次以上時,它們就會產生一種能夠被大腦識別的聲音。大腦最多可以識別一秒鐘高達3.8萬次的振動,一旦振動超過了這個頻率,大腦就感覺不到任何聲音了。所以能夠發聲的並不是鈴鐺本身,而是我們的大腦。
12.我們都說,甚至會認為,太陽是「發光的」,實際上它只是向外釋放能量,在大氣中引起一秒鐘400萬億次的振動,產生我們所謂的「光波」。因此我們所說的「光」只是我們的感覺,也就是說光僅僅存在於我們腦中能感知到光的那一部分中。隨著振動的頻率的增加,我們就能感受到顏色在變化,顏色上的每種變化都是由更短和速度更快的振動引起的。所以雖然我們說玫瑰是紅色的,青草是綠色的,或者天空是藍色的,但實際上關於顏色的概念只存在於我們腦中,那只是大腦對於光波的感應所導致的結果。當振動低於了每秒鐘400萬億次,我們就不再有光感,取而代之的是對於熱量的感覺。


  
13.從這些事實中我們知道,任何現象的存在都只是存在於我們腦中的。即使所謂時間和空間都是不存在的,時間只不過是我們的一種連續的體驗,只有與現在的感覺相聯系起來才談得上所謂過去和未來。因此,在最後的分析中,我們明白,有一個原則統領一切存在。每個原子都是永遠存在的,失去的東西總會在別的地方得以彌補。它不會被毀滅,只會存起來備用。它只會到需要它的地方去。我們只能得到我們所付出的,我們只能付出給那些能夠接受的人。我們可以決定自己成長的軌跡和所需要的和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