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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P 459


作者:脫脫
頁數:459 / 657
類別:歷史

 

宋史 上

作者:脫脫
第459,共657。
車駕至青城,則周衛行宮及壇內外。其青城坐甲布列三百三十六鋪:殿前指揮使二十四鋪,四百七十七人;內殿直一十鋪,一百四十一人;散員一十輔,一百四十二人;散指揮一十鋪,一百四十一人;散都頭一十鋪,一百四十三人;散祗候一十鋪,一百四十人;金槍一十鋪,一百五十人;銀槍一十鋪,一百五十人;東第一班三鋪,五十二人;東第二班三鋪,五十三人;東第三班六鋪,九十一人;東第四班五鋪,八十四人;東第五班二鋪,二十二人;下茶酒班一鋪,三十一人;散直一十鋪,一百四十九人;鈞容直一十鋪,二百人;禦龍直二十二鋪,三百八十五人;禦龍骨朵子直一十二鋪,二百一十二人;禦龍弓箭直一十八鋪,二百九十六人;禦龍弩直二十二鋪,三百五十六人;把天門天武一鋪,八人;駕頭扇筤天武一鋪,三十二人;禁衛天武六鋪,三百一十人;約攔天武三十鋪,三百一十人;方圍子親從三十四鋪,三百六十人;禁衛崇政殿親從四十鋪,並提舉人員共四百六十三人;行宮司親從一十二鋪,一百八十人;快行親從四鋪,八十六人。行宮殿門崇政殿親從四十六人,行宮殿門親從並提舉人員二百四十人,把街約攔親事官貼諸處齪門一十隊及提舉人員一百三人,殿前指揮使已下看守馬火甲隊一千一百七十一人,右禁衛諸班共六千七百二十有四人。
圜壇東門外中道夾立諸班直主首引駕人員九人,禦龍四直門旗六十人,禦龍仗劍六人,天武把門長行八人。
大次前外圍親從四隊三十八人,執燭親從八十六人,行宮殿門一十二人,禦龍直四十人。大次後把街約攔執事官五十一人。大次兩壁快行六十九人,于禁衛外排立壇周圍,守踏道。裡圍親從十將、節級二十二人,壇從裡第二重方圍親從三百二十四人。大次及外壝外諸門行宮司共一百六十人,宮架及壇東幄幕、宰臣百官幕次共六十人。右自大次前外圍至百官幕次,共八百六十二人。凡詣小次行禮,不須隨從。大次前裡圍並攔前一百七十一人,執燭一百二十九人,外圍一百八十人,行宮門及快行二十四人。右自裡圍至行宮快行共五百四人。
凡詣小次行禮,隨從祗應。


  
圓壇從外壝下分作九重:從中第一重,殿前指揮使等七百四十四人;第二重,禦龍直等六百九十五人;第三重,散員等六百四十二人;第四重,散都頭等七百一十人;第五重,天武骨朵大劍約攔五百八十一人;第六重,禦營四面巡檢下步軍八百六十七人;第七重,禦營四面並青城圓壇巡檢下步軍八百六十七人;第八重,禦營四面巡檢下馬軍四百三十三人;第九重,禦營四面巡檢及青城圓壇巡檢下馬軍四百三十四人。壇四門殿前指揮使行門三十五人,內人員一十五人,壇東門夾立擎鞭長行一十人。右自青城赴壇諸班親從文武及禦營圓壇巡檢下,總七千四百六十七人。
駕至太廟,環衛如郊壇,坐甲布列二百六十三鋪。殿前指揮使二十四鋪,四百七十七人;內殿直、散員、散指揮、散都頭、散祗候、散直各一十鋪,一百二十人,共六十鋪七百二十人;金槍一十鋪,一百五十人;銀槍一十鋪,一百五十人;東第一、第二班各二鋪,三十人,共四鋪,六十人;東第三、第四班各四鋪,六十人,共八鋪,一百二十人;東第五班二鋪,二十二人;下茶酒班一鋪,三十一人;禦龍直八鋪,三百八十五人;禦龍骨朵子直四鋪,二百一十二人,禦龍弓箭直六鋪,二百九十六人;禦龍弩直八鋪,三百五十六人;把行門天武一鋪,八人;駕頭扇筤天武一鋪,三十二人;禁衛天武六鋪,三百一十人;禁衛崇政殿親從四十鋪,並提舉人員共四百六十三人;行宮司親從一十二鋪,一百八十人;快行親從四鋪,八十六人;方圍親從二十四鋪,三百六十人;約攔天武三十鋪,三百一十人。
行宮殿門崇政殿親從及提舉人員二百八十六人,把街約攔親事官貼諸處齪門一十二隊,並提舉人員一百三人,禦營四面巡檢六員下步軍九百一十八人,親從四十人。青城內至圜壇巡檢下親從四十人。右禁衛諸班直等禦營四面巡檢軍兵,及青城至圜壇巡檢下親從,總六千一百四十五人。左山商氏家藏宋人《青城》、《圜壇》、《太廟》三圖,其佈置行列,極為詳備,因附鹵簿之後,庶覽之者可以考一代之制雲。
凡鹵簿內牙門旗,中道四,分二門;左右道各十,分五門。中道一門在金吾細仗前,一門在掩後隊後。左右廂第一門在步甲前隊第六後,第二門在前部黃麾仗前,第三門在後部黃麾仗前,第四門在黃麾仗後,第五門在步甲後隊第六後。每旗二人執,四人夾,並騎,分左右。每門監門校尉六人領。
又大駕,郊祀、籍田、薦獻玉清昭應景靈宮用之。迎奉聖像亦用大駕,惟不設象及六引導駕官。法駕,減太常卿、司徒、兵部尚書,白鷺、崇德車,大輦、五副輅,進賢、明遠車,又減屬車四,余並三分減一。泰山下、汾陰行禮,明堂、大慶殿恭謝用之,凡一萬一千八十八人。鸞駕,又減縣令、州牧、御史大夫,指南、記裡、鸞旗、皮軒車,象輅、革略、木輅,耕根車、羊車、黃鉞車、豹尾車、屬車,小輦、小輿,余並減半。朝陵,迎泰山天書,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宮,奏告玉清昭應宮,奉迎刻玉天書,躬謝太廟,皆用之。鸞駕舊用二千人,大中祥符五年,真宗告太廟,增至七千人。兵部黃麾仗,用太常鼓吹,太仆寺金玉輅,殿中省大輦,其制無定,然皆減于小駕。禦樓、車駕親征或省方還京,迎禁中天書,五嶽上冊,建安軍迎奉聖像,太廟上冊皆用之。

志第九十九儀衛四


  
○政和大駕鹵簿並宣和增減小駕附
政和大駕鹵簿。象六,分左右。次六引:開封令、開封牧、大司樂、少傅、御史大夫、兵部尚書。各用本品鹵簿。
次金吾纛、槊。左右皂纛各六,執、托各一人,糹斥四人。
押衙四人,並騎。
犦槊八,執各一人。
本衛上將軍、將軍各四人,本衛大將軍二人,並騎。
犦槊四,夾大將軍。執各一人,夾二人,並騎。
法駕,犦槊減二,本衛上將軍、將軍各減二人。
次朱雀旗隊。並騎。
金吾衛折衝都尉一人引隊,犦槊二,夾都尉;執旗一人,引、夾各二人。凡仗內引、夾、執人數準此。
弩四,弓矢十六,槊二十,左右金吾衛果毅都尉二人押隊。法駕,弩減二,弓矢減六,槊減八。宣和,引隊改天武都指揮使,押隊改天武指揮使。
次龍旗隊。大將軍一員檢校,騎;引旗十二人,並騎。
風伯、雨師、雷公、電母旗各一,五星旗五,左、右攝提旗二,北斗旗一,護旗十二人,副竿二。執人並騎。
法駕,引旗、護旗人各減四。宣和,檢校改左右衛大將軍,雷公、電母旗去「公」、「母」二字。
次指南、記裡鼓車各一,駕馬各四,駕士各三十人,白鷺、鸞旗、崇德、皮軒車各一,駕士各十八人。法駕,無白鷺、崇德車。宣和,有青旌、青雀、鳴鳶、飛鴻、虎皮、貔貅六車,在記裡鼓之下、崇德之前;減白鷺、鸞旗、皮軒三車,駕士之數如前。
次金吾引駕,騎;本衛果毅都尉二人,儀刀、弩、弓矢、槊各減二。宣和,改都尉為神勇都指揮使。
次大晟府前部鼓吹。令二人,府史四人,管押指揮使一人,鼓、金鉦各十二,帥兵官八人領。
大鼓一百二十,帥兵官二十人領。
長鳴一百二十,帥兵官六人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