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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P 41


作者:孟子
頁數:41 / 89
類別:國學

 

孟子

作者:孟子
第41,共89。
孟子說:「仲子是齊國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陳戴在蓋邑的俸 祿便有幾萬石之多。可他卻認為他哥哥的俸祿是不義之財而不去 吃,認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義之產而不去住,避開哥哥,離開母 親,住在於陵這個地方。有一天他回家裡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給 他哥哥一隻鵝,他皺着眉頭說:『要這種呃呃叫的東西做什麼呢?』 過了幾天,他母親把那只鵝殺了給他吃,他的哥哥恰好從外面回 來,看見後便說:『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東西的肉啊!』他連忙 跑出門去,『哇』地一聲便嘔吐了出來。母親的食物不吃,卻吃妻  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卻住在於陵,這能夠算是推廣他的廉潔  的操守嗎?像他那樣做,只有把人變成蚯蚓之後才能夠辦到。’」
【讀解】
這一章可以當作諷刺文學來讀。
陳仲子是齊國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卻認為他的作為並不能 算是廉潔,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廣他的這種作為。為什麼呢?因 為他的所作所為做得太過分了,是一種走極端的行為。孟子尖刻 地諷刺說,要做到他那樣,除非把人先變成蚯蚓,只吃泥土,喝 地下水,這才能夠做到徹底「廉潔」。而真正要用這種「廉」的 標準來衡量,就是陳仲子本人也沒有能夠做到。比如說,他住的 房屋,還不知道是哪個不廉潔的人甚至強盜一樣的人建築起來的 哩;他所吃的糧食,還不知道是哪個不廉潔的人甚至強盜一樣的 人種植出來的哩。何況,他離開母親,不吃母親的食物,但卻還 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開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卻還是要 在於陵這個地方來住房屋。這些行為,難道能夠說是徹底「廉 潔」嗎?不是!說到頭,只能算是一種沽名釣譽,一種酸腐,用 我們今天流行的話來說,就是一種「假」,一種虛偽。而用朱熹引 范氏的話來說,就更為嚴重:「仲子避兄離母,無親戚、君臣、上 下,是無人倫也,豈有無人倫而可以為廉哉?」(《孟子集注》)


  
在「反腐倡廉」的今天,也的確有一個對廉潔的認定問題。廉 潔並不是談錢色變,拿得越少越好;也並不是生活越儉樸越好,人 越清貧窮酸越好。其實,按照孔子、孟子的看法,廉潔就是「見 得思義’」(孔子),就是「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如其道, 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孟子)所謂「真理再往前走一步 就成了謬誤。」廉潔做過了頭,「當受不受」,比如說你該領的工資 不領,該拿的獎金不拿,那就不是廉潔,而是酸腐,是「虛偽」, 是沽名釣譽了。
所以,廉潔與酸腐的界限還是應該引起我們注意的一個問題。尤其是在當今這個經濟問題時常引起人們困惑的時代。


  
最後回到諷刺的問題上來說幾句。除了以蚯蚓為喻辛辣諷 刺外,孟子說:「于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臂焉。」這裡的諷 刺更是不露聲色,一箭雙鵰。一方面以「巨臂」諷刺陳仲子,另 一方面卻由於陳仲子之所以可以稱為「巨臂」,是因為「于齊國之 士」,也就是說,像陳仲子這樣的人,已經算是齊國人中最好的了, 那其他的齊國人真不知有多酸腐,多糟糕呢!此外,就是開始一 段匡章之口對陳仲子的描述,也是非常具有諷刺意味的。而關 于陳仲子吃「鴕鴕之肉」一事的整個描寫,簡直就可以直接放進 《儒林外史》的篇章裡面去。
離婁上
本篇開始出現短章,長篇大論減少。內容涉及政治和為人處 事的各個方面,以論「仁」的為最多。全篇原文共28章,本書選 14章。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
【原文】
孟子曰:「離婁①之明、公輸子(2)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 師曠③之聰,不以六律④,不能正五音⑤;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 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聞(6)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于後世者,不 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詩》 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7)。』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聖 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圓平直,不可勝用也;既 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既竭心思焉,繼之 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 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 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上無道揆(8)也,下無法守也,朝不 通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故曰 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闢,貨財不聚,非國 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詩》曰:『天之 方蹶,無然泄泄。』(9)泄泄猶沓沓也。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 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 敬,吾君不能謂之賊。」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