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元史 下    P 367


作者:宋濂
頁數:367 / 405
類別:歷史

 

元史 下

作者:宋濂
第367,共405。
王閏,東平須城人。父素多資,既老,盡廢之,不甘淡薄,每食必需魚肉,閏朝夕勤苦入市,營奉無闕。父性復乖戾,閏左右承順,甚得其歡心,鄉裡稱焉。父嘗臥疾,夜燃長明燈室中,火延籬壁間。閏聞火聲,驚起馳救,火已熾,煙焰蔽寢戶。閏突入火中,解衣蒙父,抱而出,肌體灼爛,而父無少傷。一女不能救,遂焚死。中統二年,復其役。
郭道卿,興化莆田人。四世祖義重至孝,宋紹興間有詔旌之,鄉裡為立孝子祠。至元初內附。閩盜起,居人竄匿,道卿與弟佐卿獨守孝子祠不忍去,遂俱被執。盜將殺佐卿,道卿泣告曰:「吾有兒已長,弟弱子幼,請代弟死。」佐卿亦泣告曰:「吾家事賴兄以理,請殺我。」道卿固引頸請刃。盜相顧曰:「汝孝門兄弟若此,吾何忍害。」兩釋之。
道卿年八十,子廷煒為建寧路平準行用庫使,辭歸侍養。道卿嘗病疝,危甚,廷煒憂瘁扶護,一夕發盡白。有司言狀,旌之。
蕭道壽,京兆興平人。家貧,鬻巉以自給。母年八十餘,道壽事養盡禮。每旦,候母起,夫婦親侍盥櫛。日三飯,必待母食,然後退就食。至夕,必待母寢,然後退就寢。出外必以告,母許乃敢出。母或怒,欲罰之,道壽自進杖,伏地以受。杖足,母命起,乃起。起複再拜,謝違教,拱立左右,俟色喜乃退。母嘗有疾,醫累歲不能療,道壽割股肉啖之而愈。至元八年,賜羊酒,表其門。


  
郭狗狗,平陽翼城人。父寧,為欽察先鋒使首領官,戍大良平。宋將史太尉來攻,夜陷大良平,寧全家被俘。史將殺寧,狗狗年五歲,告史曰:「勿殺我父,當殺我。」史驚問寧曰:「是兒幾歲耶?」寧曰:「五歲。」史曰:「五歲兒能為是言,吾當全汝家。」即以騎送寧等往合州。道遇國兵,騎驚散,寧傢俱得還。御史以事聞。命旌之。
張閏,延安延長縣人,隷軍籍。八世不異爨,家人百餘口,無間言。日使諸女諸婦各聚一室為女功,工畢,斂貯一庫,室無私藏。幼稚啼泣,諸母見者即抱哺。一婦歸寧,留其子,眾婦共乳,不問孰為己兒,兒亦不知孰為己母也。閏兄顯卒,即以家事付侄聚,聚辭曰:「叔,父行也,叔宜主之。」閏曰:「侄,宗子也,侄宜主之。」相讓既久,卒以付聚。縉紳之家,自謂不如。至元二十八年,旌表其門。
又有蕪湖芮世通,十世同居;峽州向存義、汴梁丁煦,八世同居。州縣請于朝,並加旌美。
田改住,汶上人。父病不能愈,禱于天,去衣臥冰上一月。
同縣王住兒,母病,臥冰上半月。
寧豬狗,山丹州人。母年七十餘,患風疾,藥餌不效,豬狗割股肉進啖,遂愈。歲余復作,不能行,豬狗手滌溷穢,護視甚周,造板輿載母,夫婦共舁,行園田以娛之。後卒,居喪有禮,鄉閭稱焉。
潭州萬戶移剌瓊子李家奴,九歲,母病,醫言不可治,李家奴割股肉,煮糜以進,病乃痊。撫州路總管管如林、渾州民硃天祥,並以母疾刲割股,旌其家。
畢也速答立,迷裡氏,家秦州。父喪,廬墓次,晝夜悲號,有飛鳥翔集,墳土踴起。
又有尹夢龍,中興人。母喪,負土為墳,結廬居其側。手書《孝經》千餘卷,散鄉人讀之。有群烏集其塚樹。


  
樊淵,建康句容人。幼失父,事母篤孝。至元十二年,奉母避兵茅山。兵至,欲殺其母。淵抱母號哭,以身代死,兵兩釋之。三十年,江東廉訪使者闢為吏。母亡,奔喪,哀感行路。服闋,奉神主事之,起居飲食,十年如平生。台憲交薦,淵不忍去墳墓,終不起。
延祐間,汀州寧化人賴祿孫,母病,值蔡五九作亂,負母從邑人避南山。盜至,眾散走,祿孫守母不去。盜將刃其母,祿孫以身翼蔽曰:「勿傷吾母,寧殺我。」母渴,不得水,祿孫含唾煦之。盜相顧駭嘆,不忍害,反取水與之。有掠其妻去者,眾責之曰:「奈何辱孝子婦!」使歸之。
事聞,並賜褒表。
劉德泉,汴梁杞縣人。早喪母,父榮再娶王氏,生二子居敬、居元,俱幼,德泉甚撫之。及王氏病卒,乃益相友愛。至元末,歲饑,父欲使析居,德泉泣止不能得,乃各受其業以去。久之,父卒,兄弟相約同爨,和好如初。
至治三年,真定硃顯,自至元間其祖父已分財。至顯,念侄彥昉等年幼無恃,謂弟耀曰:「父子兄弟,本同一氣,可異處乎!」乃會拜祖墓下,取分券焚之,復與同居。
延祐間,蔚州吳思達兄弟六人,嘗以父命析居。思達為開平縣主簿,父卒,還家。治葬畢,會宗族,泣告其母曰:「吾兄弟別處十餘年矣,今多破產,以一母所生,忍使兄弟苦樂不均耶!」即以家財代償其逋,更復共居。母卒,哀毀甚。宅後柳連理,人以為友義所感。
又有硃汝諧,濮州人。父子明嘗命與兄汝弼別產。子明卒,汝弼家盡廢,汝諧泣請共居。仲父子昭、子玉貧病,汝諧迎至家,奉湯藥甘旨甚謹。後卒,喪葬盡禮。鄉人賢之。
州縣各以名聞,表其閭。
郭回,邵武人。素貧,年六十無妻,奉母寄宿神祠中,營養甚艱。母年九十八卒,回佣身得錢葬之。每旦詣墳哭祭,十四年不輟。州上狀,命給衣糧贍濟,仍表異之。
孔全,亳州鹿邑人。父成病,刲股肉啖之,愈。後卒,居喪盡哀。廬墓左,負土為墳,日六十肩,風雨有虧,俟霽則補之。三年,起墳廣一畝,高三丈餘。
張子夔,安西人。父喪,每夜半,以背負土,肘膝行地,匍匐至葬所,篩細土為墳。
陳乞兒,歸德夏邑人。年九歲,母喪,衣毀,親負土為墳,高一丈,廣十六步。人憫其幼,欲助之,則泣拜而辭。
又有峨眉趙國安、解州張琛、南陽李庭瑞、息州移剌伯顏、南陽怯烈歹,皆居喪有至行,廬墓次,負土為墳。並以有司所請,表異之。
楊一,懷孟人。至元間,憐其叔清家貧,密以分契詣神祠焚之,與清同居者三十年,無間言。
張本,東昌茌平人。篤孝,事伯父、叔父皆甚謹。伯父嘗病,本晝夜不去側。覆載以巾車,步輓詣岱岳禱之。
張慶,真定人。善事繼母。伯父泰異居河南,慶聞其貧,迎歸養之。供膳豐備,過于所生。
元善,大名人。父有昆弟五人,因貧流散江淮。久之,遂客死。至大四年,善往尋其骸骨,並迎弟侄等一十五喪而歸,改葬祖父母,以諸喪序列祔于塋次。
州縣以聞,並旌其家。
趙毓,唐州人。父福遷鄭之管城。其先,三世同爨。毓官福州司獄,滿歸,以母老不復仕。一日,會諸弟,泣申遺訓,願世世無異處,且祝天歃血以盟。自是大小百口,略無間言,同力合作,家道以殷。毓長兄瑞早世,嫂劉氏守志,毓率家人事之甚恭。次兄選繼歿,嫂王氏,毓母以其少,許歸改嫁,王氏曰:「婦無再嫁之義,願終事姑。」毓妹贅王佑,佑亡,妹念佑母無子,乞歸硃氏養之。人謂孝友節義,萃毓一家。元貞初,旌之。
胡光遠,太平人。母喪廬墓。一夕,夢母欲食魚,晨起號天,將求魚以祭,見生魚五尾列墓前,俱有嚙痕。鄰里驚異,方共聚觀,有獺出草中,浮水去。眾知是獺所獻。以狀聞于官,表其閭。
至順間,永平龐遵,母病腫,三年不能起。忽思食魚,遵求于市不得。歸途嘆恨,忽有鯉躍入其舟。作羹以獻,母悅,病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