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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P 375


作者:宋濂
頁數:375 / 405
類別:歷史

 

元史 下

作者:宋濂
第375,共405。
是歲,又有偃師王氏女名安哥,從父避兵邙山丁家洞。兵入,搜得之,見安哥色美,驅使出,欲污之。安哥不從,投澗死。
有司言狀,並表其廬。
貴哥,蒙古氏,同知宣政院事羅五十三妻也。天歷初,五十三得罪,貶海南,籍其家,詔以貴哥賜近侍卯罕。卯罕親率車騎至其家迎之。貴哥度不能免,令婢仆以飲食延卯罕于事,如廄自經死。
台叔齡妻劉氏,順寧人也。粗知書,克修婦道。一日地震屋壞,壓叔齡不能起,家復失火,叔齡母前救不得,欲就焚。叔齡望見,呼曰:「吾已不可得出,當亟救吾母。」劉謂夫妹曰:「汝救汝母,汝兄必死,吾不用復生矣。」即自投火中死。火滅,家人得二屍燼中,猶手相握不開。官嘉其烈,上于朝,命錄付史臣。


  
李智貞,建寧浦城人。父子明,無子。智貞七歲能讀書。九歲母病,調護甚謹。及卒,哀慟欲絶,不茹葷三年,治女工供祭祀,及奉父甘旨不乏,鄉裡稱為孝女。父嘗許為鄭全妻,未嫁,從父客邵武。邵武豪陳良悅其慧,強納采求聘,智貞斷髮拒之,且數自求死,良不能奪,卒歸全。事舅姑父母皆有道。泰定間,全病歿,智貞悲泣不食,數日而死。
蔡三玉,龍溪陳端才妻也。盜起漳州,掠龍溪,父廣瑞與端才各竄去,三玉獨偕夫妹出避鄰祠中。盜入,斫夫妹,見三玉美,不忍傷,與裡婦歐氏同驅納舟中。行至柳營江,迫妻之。三玉佯許諾,因起更衣,自投江水而死。越三日,屍流至廣瑞舟側,廣瑞識為女,收斂之。歐氏脫歸言狀,有司高其操,為請表之。乃命旌門復役,仍給錢以葬。
列傳第八十八 列女二
列傳第八十八 列女二
武用妻蘇氏,真定人,徙家京師。用疾,蘇氏刲股為粥以進,疾即愈。生子德政認為萬物由氣而生,氣的凝聚或稀散構成不同的事物。在西,四歲而寡。夫之兄利其資,欲逼而嫁之,不聽。未幾夫兄舉家死,惟余三弱孫,蘇氏取而育之。德政長,事蘇氏至孝。蘇氏死時,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水以供葬事,忽二蛇躍出,德政因默禱焉。二蛇一東一北,隨其地掘之,果得泉。有司上其事。旌復其家。
任仲文妻林氏,寧海人。家甚貧,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風疾,不良於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謹,撫育三子皆有成。年一百三歲而卒。


  
江文鑄妻范氏,名妙元,奉化人,年二十一歸於江。及門,未合卺,夫忽以蒐疾卒。范曰;「我既入江氏之門,即江氏婦也,豈以夫亡有異志哉!」遂居江氏之家,撫諸侄江森、江道如己子。卒年九十五。
有柳氏者,蘇郡人,為戶部主事趙野妻。未示成婚而野卒,柳哭之盡哀,誓不再嫁。其兄將奪其志,柳曰:「業已歸趙氏,雖未成婚,而夫婦之禮已定矣。雖凍餓死,豈有他志哉!」後寢疾,不肯服藥,曰:「我年二十六而寡,今已逾半百,得死此疾幸矣。」遂卒。
姚氏,餘杭人,居山谷間。夫出刈麥,姚居家執爨。母何氏往汲澗水,久而不至。俄聞覆水聲,亟出視,則虎銜其母以走。姚倉卒往逐之,即以手毆其脅,鄰人競執器械以從,虎乃置之而去。姚負母以歸,求藥療之,奉養二十餘年而卒。
又方寧妻官勝娘者,建寧人。寧耨田,勝娘饁之,見一虎方攫其夫,勝娘即棄饁奮梃連擊之,虎捨去,勝娘負夫至中途而死。有司以聞,為旌復其家。
衣氏,汴梁儒士孟志剛妻。志剛卒,貧而無子,有司給以棺木。衣氏紿匠者曰:「可寬大其棺,吾夫有遺衣服,欲盡置其中。」匠者然之。是夕,衣氏具鷄黍祭其夫,家之所有悉散之鄰里及同居王媼,曰:「吾聞一馬不被兩鞍,吾夫既死,與之同棺共穴可也。」遂自剄死。
有侯氏者,鈞州曹德妻。德病死,侯氏語人曰:「年少夫亡,婦人之不幸也。欲守吾志,而亂離如此,其能免乎!」遂縊死於墓。
又周經妻吳氏、郭惟辛妻郝氏、陳輝妻白氏、張頑住妻杜氏、程二妻成氏、李貞妻武氏、暗都剌妻張氏,並以夫死,不忍獨生,自縊而死。
事聞,咸旌異之。
湯輝妻張氏,處州龍泉人。會兵亂,其家財先已移入山寨,夫與姑共守之。舅以疾未行,張歸任藥膳,且以輿自隨。既而賊至,即命以輿載其舅,而己遇賊。賊以刀脅之曰:「從我則生,否則死。」張掠發整衣請受刃,賊未忍殺,張懼污,即奪其刃自剚死,年二十七。
又湯婍者,亦龍泉人,有姿容。賊殺其父母,以刃脅之。婍不勝悲咽,乞早死,因以頭觸刃。賊怒,斫殺之。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俞士淵妻童氏,嚴州人。姑性嚴,待之寡恩,童氏柔順以事之,無少拂其意者。至正十三年,賊陷威平,官軍復之,已乃縱兵剽掠。至士淵家,童氏以身蔽姑。眾欲污之,童氏大罵不屈。一卒以刀擊其左臂,愈不屈。又一卒斷其右臂,罵猶不絶。眾乃皮其面而去,明日乃死。
張氏女,高郵人。城亂,賊知張女有姿艷,叩其家索之。女方匿復宇間,賊將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賊。賊即伏地呼其父母為丈人媼,而以女行,女欣欣然從之。過橋,投水死。
有高氏婦者,同郡人也。攜其女從夫出避亂,見道旁空舍,入其中,脫金纏臂與女,且語夫,令疾行。夫挈女稍遠,乃解足紗自經。賊至,焚其舍。夫抵儀真,夜夢婦來告曰:「我已縊死彼舍矣。」其精爽如此。
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玄病革,王氏曰:「吾聞病者糞苦則愈。」乃嘗其糞,頗甘,王氏色愈憂。士玄囑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護之。待此子稍長,即從汝自嫁矣。」王氏泣曰:「君何為出此言耶!設有不諱,妾義當死,尚復有他說乎。君幸有兄嫂,此兒必不失所居。」數日,士玄卒。比葬,王氏遂居墓側,蓬首垢面,哀毀逾禮,常以妾子置左右,飲食寒暖惟恐不至。歲余,妾子亦死,乃哭曰:「無復望矣。」屢引刀自殺。家人驚救,得免。至終喪,親舊皆攜酒禮祭士玄于墓。祭畢,眾欲行酒,王氏已經死於樹矣。
又有王氏者,良鄉費隱妻也。隱有疾,王氏數嘗其糞。及疾篤,囑王氏曰:「我一子一女,雖妾所生,無異汝所出也。我死,汝其善撫育之。」遂歿。王氏居喪,撫其子女。既而子又死。服除,謂其親屬曰:「妾聞夫乃婦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為!」乃執女手,語之曰:「汝今已長,稍知人事,管鑰在此,汝自司之。」遂相抱慟哭。是夜,縊死於園中。
李景文妻徐氏,名彩鸞,字淑和,浦城徐嗣源之女。略通經史,每誦文天祥《六歌》,必為之感泣。至正十五年,青田賊寇浦城,徐氏從嗣源逃旁近山谷。賊持刀欲害嗣源,徐氏前曰:「此吾父也,寧殺我。」賊舍父而止徐氏。徐氏語父曰:「兒義不受辱,今必死,父可速去。」賊拘徐氏至桂林橋,拾炭題詩壁間,有「惟有桂林橋下水,千年照見妾心清」之句。乃厲聲罵賊,投于水。賊競出之。既而乘間復投水死。
周婦毛氏,松陽人,美姿色。至正十五年,隨其夫避亂麻鷖山中,為賊所得。脅之曰:「從我多與若金,否則殺汝。」毛氏曰:「寧剖我心,不願汝金。」賊以刀磨其身,毛氏因大詈曰:「碎咼賊,汝碎則臭,我碎則香。」賊怒,刳其腸而去,年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