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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上    P 52


作者:張廷玉等
頁數:52 / 192
類別:歷史

 

明史 上

作者:張廷玉等
第52,共192。
十二宮之名見于《爾雅》,大抵皆依星宿而定。如婁、奎為降婁,心為大火,硃鳥七宿為鶉首、鶉尾之類。故宮有一定之宿,宿有常居之宮,由來尚矣。唐以後始用歲差,然亦天自為天,歲自為歲,宮與星仍舊不易。西洋之法,以中氣過宮,如日躔冬至,即為星紀宮之類。而恆星既有歲進之差,於是宮無定宿,而宿可以遞居各宮,此變古法之大端也。茲以崇禎元年各宿交宮之黃赤度,分列于左方,以志權輿雲。
赤道交宮宿度 黃道交宮宿度
箕,三度零七分,入星紀。 箕,四度一十七分,入星紀。
鬥,二十四度二十一分,入玄枵。 牛,一度零六分,入玄枵


  
危,三度一十九分,入娵訾。 危,一度四十七分,入娵訾。
壁,一度二十六分,入降婁。 室,一十一度四十分,入降婁。
婁,六度二十八分,入大梁。 婁,一度一十四分,入大梁。
昴,八度三十九分,入實沈。 昴,五度一十三分,入實沈。
觜,一十一度一十七分,入鶉首。 觜,一十一度二十五分,入鶉首。
井,二十九度五十三分,入鶉火。 井,二十九度五十二分,入鶉火。
張,六度五十一分,入鶉尾。 星,七度五十一分,入鶉尾。


  
翼,一十九度三十二分,入壽星。 翼,一十一度二十四分,入壽星。
亢,一度五十分,入大火。 亢,初度四十六分,入大火。
心,初度二十二分,入析木。 房,二度一十二分,入析木。
▲儀象
璇璣玉衡為儀象之權輿,然不見用於三代。《周禮》有圭表、壺漏,而無璣衡,其制遂不可考。漢人創造渾天儀,謂即璣衡遺制,其或然歟。厥後代有製作。大抵以六合、三辰、四游、重環湊合者,謂之渾天儀;以實體圓球,繪黃赤經緯度,或綴以星宿者,謂之渾天象。其制雖有詳略,要亦青藍之別也。外此則圭表、壺漏而已。迨元作簡儀、仰儀、窺幾、景符之屬,製器始精詳矣。
明太祖平元,司天監進水晶刻漏,中設二木偶人,能按時自擊鉦鼓。太祖以其無益而碎之。洪武十七年,造觀星盤。十八年,設觀象台于鷄鳴山。二十四年,鑄渾天儀。正統二年,行在欽天監正皇甫仲和奏言:「南京觀象台設渾天儀、簡儀、圭表以窺測七政行度,而北京乃止於齊化門城上觀測,未有儀象。乞令本監官往南京,用木做造,挈赴北京,以較驗北極出地高下,然後用銅別鑄,庶幾占測有憑。」從之。明年冬,乃鑄銅渾天儀、簡儀于北京。御製《觀天器銘》。其詞曰:「粵古大聖,體天施治,敬天以心,觀天以器。厥器伊何?璇璣玉衡。璣象天體,衡審天行。歷世代更,垂四千祀,沿制有作,其制寢備。即器而觀,六合外儀,陽經陰緯,方位可稽。中儀三辰,黃赤二道,日月暨星,運行可考。內儀四游,橫簫中貫,南北東西,低昂旋轉。簡儀之作,爰代璣衡,制約用密,疏朗而精。外有渾象,反而觀諸,上規下矩,度數方隅。別有直表,其崇八尺,分至氣序,考景鹹得。縣象在天,製器在人,測驗推步,靡忒毫分。昔作今述,為制彌工,既明且悉,用將無窮。惟天勤民,事天首務,民不失寧,天其予顧。政純于仁,天道以正,勒銘斯器,以勵予敬。」十一年,監臣言:「簡儀未刻度數,且地基卑下,窺測日星,為四面台宇所蔽。圭表置露台,光皆四散,影無定則。壺漏屋低,夜天池促,難以注水調品時刻。請更如法修造。」報可。明年冬,監正彭德清又言:「北京北極出地度、太陽出入時刻與南京不同,冬夏晝長夜短亦異。今宮禁及官府漏箭皆南京舊式,不可用。」有旨,令內官監改造。景泰六年又造內觀象台簡儀及銅壺。成化中,尚書周洪謨復請造璇璣玉衡,憲宗令自製以進。十四年,監臣請修晷影堂,從之。
弘治二年,監正吳昊言:「考驗四正日度,黃赤二道應交于壁軫。觀象台舊制渾儀,黃赤二道交于奎軫,不合天象,其南北兩軸不合兩極出入之度,窺管又不與太陽出沒相當,故雖設而不用。所用簡儀則郭守敬遺制,而北極雲柱差短,以測經星去極,亦不能無爽。請修改或別造,以成一代之制。」事下禮部,覆議令監副張紳造木樣,以待試驗,黃道度許修改焉。正德十六年,漏刻博士硃裕復言:「晷表尺寸不一,難以準測,而推算曆數用南京日出分秒,似相矛盾。請敕大臣一員總理其事,鑄立銅表,考四時日中之影。仍于河南陽城察舊立土圭,以合今日之晷,及分立圭表於山東、湖廣、陝西、大名等處,以測四方之影。然後將內外晷影新舊曆書錯綜參驗,撰成定法,庶幾天行合而交食不謬。」疏入不報。嘉靖二年修相風桿及簡、渾二儀。七年始立四丈木表以測晷影,定氣朔。由是欽天監之立運儀、正方案、懸晷、偏晷、盤晷諸式具備于觀象台,一以元法為斷。
萬曆中,西洋人利瑪竇制渾儀、天球、地球等器。仁和李之藻撰《渾天儀說》,發明製造施用之法,文多不載。其制不外于六合、三辰、四游之法。但古法北極出地,鑄為定度,此則子午提規,可以隨地度高下,于用為便耳。
崇禎二年,禮部侍郎徐光啟兼理曆法,請造象限大儀六,紀限大儀三,平懸渾儀三,交食儀一,列宿經緯天球一,萬國經緯地球一,平面日晷三,轉盤星晷三,候時鐘三,望遠鏡三。報允。已,又言:
定時之法,當議者五事:一曰壺漏,二曰指南針,三曰表臬,四曰儀,五曰晷。
漏壺,水有新舊滑濇則遲疾異,漏管有時塞時磷則緩急異。正漏之初,必于正午初刻。此刻一誤,靡所不誤。故壺漏特以濟晨昏陰晦儀晷表臬所不及,而非定時之本。
指南針,術人用以定南北,辨方正位咸取則焉。然針非指正子午,曩雲多偏丙午之間。以法考之,各地不同。在京師則偏東五度四十分。若憑以造晷,冬至午正先天一刻四十四分有奇,夏至午正先天五十一分有奇。
若表臬者,即《考工》匠人置{埶木}之法,識日出入之影,參諸日中之影,以正方位。今法置小表於地平,午正前後累測日影,以求相等之兩長影為東西,因得中間最短之影為正子午,其術簡甚。
儀者,本台故有立運儀,測驗七政高度。臣用以較定子午,于午前屢測太陽高度,因最高之度,即得最短之影,是為南北正綫。
既定子午卯酉之正綫,因以法分佈時刻,加入節氣諸綫,即成平面日晷。又今所用員石欹晷是為赤道晷,亦用所得正子午綫較定。此二晷皆可得天之正時刻,所為晝測日也。若測星之晷,實《周禮》夜考極星之法。然古時北極星正當不動之處,今時久漸移,已去不動處三度有奇,舊法不可復用。故用重盤星晷,上書時刻,下書節氣,仰測近極二星即得時刻,所謂夜測星也。
七年,督修曆法右參政李天經言:
輔臣光啟言定時之法,古有壺漏,近有輪鐘,二者皆由人力遷就,不如求端於日星,以天合天,乃為本法,特請制日晷、星晷、望遠鏡三器。臣奉命接管,敢先言其略。
日晷者,礱石為平面,界節氣十三綫,內冬夏二至各一綫,其餘日行相等之節氣,皆兩節氣同一綫也。平面之周列時刻綫,以各節氣太陽出入為限。又依京師北極出地度,范為三角銅表置其中。表體之全影指時刻,表中之鋭影指節氣。此日晷之大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