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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刻拍案驚奇    P 62


作者:馮夢龍
頁數:62 / 268
類別:古典小說

 

作者:馮夢龍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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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刻拍案驚奇

那太守就大怒道:「這一班光棍奴才,敢如此欺公罔法!且不論沒有點綉女之事,就是愚民懼怕時節,金聲女兒若果有程家聘禮為證,也不消再借韓生做躲避之策了。如今韓生吉帖、婚書並無一毫虛謬;那程元卻都是些影響之談。況且既為完姻而來,豈有不與原媒同行之理?至于三人所說結姻年月日期,各自一樣,這卻是何緣故?那趙孝自是台州人,分明是你們要尋個中證,急切裡再沒有第三個徽州人可央,故此買他出來的。這都只為韓生貧窮,便起不良之心,要將女兒改適內侄。一時通同合計,遭此奸謀,再有何說?」便伸手抽出簽來,喝叫把三人各打三十板。三人連聲的叫苦。韓子文便跪上稟道:「大人既與小生做主,成其婚姻,這金聲便是小生的岳父了。不可結了冤仇,伏乞饒恕。」太守道:「金聲看韓生分上,饒他一半;原告、中證,卻饒不得。」當下各各受貴,只為心裡不打點得,未曾用得杖錢,一個個打得皮開肉綻,叫喊連天。那韓子文、張安國、李義才三人在旁邊,暗暗的歡喜。這正應着金朝奉往年所設之誓。

太守便將息詞涂壞,提筆判曰:

韓子貧惟四壁,求淑女而未能,金聲富累千箱,得才郎而自棄。只緣擇婿者,原乏知人之鑒,遂使圖婚者,爰生速訟之奸。程門舊約,兩兩無憑;韓氏新姻,彰彰可據。百金即為婚具,幼女準屬韓生。金聲、程元、趙孝構釁無端,各行杖警!

判畢,便將吉帖、婚書、頭髮一齊付了韓子文。一行人辭了太守出來。程朝奉做事不成,羞慚滿面,卻被韓子文一路千老驢萬老驢的罵,又道:「做得好事!果然做得好事!我只道打來是不痛的。」程朝奉只得忍氣吞聲,不敢回答一句。又害那趙孝打了屈棒,免不得與金朝奉共出些遮羞錢與他,尚自喃喃吶吶的怨悵。這教做「賠了夫人又折兵」。當下各自散訖。

韓子文經過了一番風波,恐怕又有甚麼變卦,便疾忙將這一百兩銀子,備了些催裝速嫁之類,擇個吉日,就要成親。仍舊是張李二生請期通信。金朝奉見太守為他,不敢怠慢;欲待與舅子到上司做些手腳,又少不得經由府縣的,正所謂敢怒而不敢言,只得一一聽從。花燭之後,朝霞見韓生氣宇軒昂,丰神俊朗,才貌甚是相當,那裡管他家貧。自然你恩我愛,少年夫婦,極盡顛鸞倒鳳之歡,倒怨悵父親多事。真個是:早知燈是火,飯熟已多時。自此無話。



  
次年,宗師田洪錄科,韓子文又得吳太守一力舉薦,拔為前列。春秋兩闈,聯登甲第,金家女兒已自做了夫人。丈人思想前情,慚悔無及。若預先知有今日,就是把女兒與他為妾也情願了。有詩為證:



  
蒙正當年也困窮,休將肉眼看英雄!

堪誇仗義人難得,太守廉明即古洪。

11 惡船家計賺假屍銀 狠僕人誤投真命狀

詩曰:

杳杳冥冥地,非非是是天。

害人終自害,狠計總徒然。

話說殺人償命,是人世間最大的事,非同小可。所以是真難假,是假難真。真的時節,縱然有錢可以通神,目下脫逃憲網,到底天理不容,無心之中,自然敗露;假的時節,縱然嚴刑拷掠,誣伏莫伸,到底有個辨白的日子。假饒誤出誤入,那有罪的老死牖下,無罪的卻命絶于囹圄、刀鋸之間,難道頭頂上這個老翁是沒有眼睛的麼?所以古人說得好:

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舉意已先知。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說話的,你差了。這等說起來,不信死囚牢裡,再沒有個含冤負屈之人?那陰間地府也不須設得枉死城了!看官不知,那冤屈死的,與那殺人逃脫的,大概都是前世的事。若不是前世緣故,殺人竟不償命,不殺人倒要償命,死者、生者,怨氣衝天,縱然官府不明,皇天自然鑒察。千奇百怪的巧生出機會來了此公案。所以說道:「人惡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又道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