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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P 135


作者:司馬光
頁數:135 / 597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上

作者:司馬光
第135,共597。
自大宛破後,西域震懼,漢使入西域者益得職。於是自敦煌西至鹽澤往往起亭,而輪台、渠犁皆有田卒數百人,置使者、校尉領護,以給使外國者。後歲餘,宛貴人以為昧蔡善諛,使我國遇屠,乃相與殺昧蔡,立毋寡昆弟蟬封為宛王,而遣其子入質于漢。漢因使使賂賜,以鎮撫之。蟬封與漢約,歲獻天馬二匹。

秋,起明光宮。



  
冬,上行幸回中。

匈奴呴犁湖單于死,匈即將立其弟左大都尉且鞮侯為單于。天子欲因伐宛之威遂困胡,乃下詔曰:「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高後時,單于書絶悖逆。昔齊襄公復九世之讎,《春秋》大之。」且鞮侯單于初立,恐漢襲之,乃曰:「我兒子,安敢望漢天子!漢天子,我丈人行也。」因盡歸漢使之不降者路充國等,使使來獻。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上天漢元年(辛巳,公元前一零零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上嘉匈奴單于之義,遣中郎將蘇武送匈奴使留在漢者,因厚賂單于,答其善意。武與副中郎將張勝與假吏常惠等俱。既至匈奴,置幣遣單于。單于益驕,非漢所望也。

會緱王與長水虞常等及衛律所將降者,陰相與謀劫單于母閼氏歸漢。衛律者,父故長水胡人,律善協律都尉李延年,延年薦言律使于匈奴,使還,聞延年家收,遂亡降匈奴。單于愛之,與謀國事,立為丁靈王。虞常在漢時素與副張勝相知,私候勝曰:「聞漢天子甚怨衛律,常能為漢伏弩射殺之。吾母、弟在漢,幸蒙其賞賜。」張勝許之,以貨物與常。後月餘,單于出獵,獨閼氏、子弟在,虞常等七十餘人欲發,其一人夜亡告之。單于子弟發兵與戰,緱王等皆死,虞常生得。


  

單于使衛律治其事。張勝聞之,恐前語發,以狀語武。武曰:「事如此,此必及我,見犯乃死,重負國。」欲自殺。勝、惠共止之。虞常果引張勝。單于怒,召諸貴人議,欲殺漢使者。左伊秩訾曰:「即謀單于,何以復加!宜皆降之。」單于使衛律召武受辭。武謂惠等:「屈節辱命,雖生,何面目以歸漢!」引佩刀自刺。衛律驚,自抱持武,馳召醫,鑿地為坎,置熅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氣絶,半日復息。惠等哭,輿歸營。單于壯其節,朝夕遣人候問武,而收系張勝。

武益愈,單于使使曉武,欲降之,會論虞常,欲因此時降武;劍斬虞常已,律曰:「漢使張勝謀殺單于近臣,當死,單于募降者赦罪。」舉劍欲擊之,勝請降。律謂武曰:「副有罪,當相坐。」武曰:「本無謀,又非親屬,何謂相坐!」復舉劍擬之,武不動。律曰:「蘇君,律前負漢歸匈奴,幸蒙大恩賜號稱王,擁眾數萬,馬畜彌山,富貴如此!蘇君今日降,明日復然;空以身膏草野,誰復知之!」武不應。律曰:「君因我降,與君為兄弟;今不聽吾計,後雖欲復見我,尚可得乎!」武罵律曰:「汝為人臣子,不顧恩義,畔主背親,為降虜于蠻夷,何以汝為見!且單于信汝,使決人死生,不平心持正,反欲鬥兩主,觀禍敗。南越殺漢使者,屠為九郡;宛王殺漢使者,頭懸北闕;朝鮮殺漢使者,即時誅滅;獨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明,欲令兩國相攻,匈奴之禍從我始矣。」律知武終不可脅,白單于,單于愈益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窖中,絶不飲食;天雨雪,武臥,嚙雪與旃毛並咽之,數日不死。匈奴以為神,乃徙武北海上無人處,使牧羝,曰:「羝乳乃得歸。」別其官屬常惠等,各置他所。

天雨白氂。

夏,大旱。

五月,赦天下。

發謫戍屯五原。

浞野侯趙破奴自匈奴亡歸。

是歲,濟南太守王卿為御史大夫。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上天漢二年(壬午,公元前九九年)

春,上行幸東海。還,幸回中。

夏,五月,遣貳師將軍廣利以三萬騎出酒泉,擊右賢王于天山,得胡首虜萬餘級而還。匈奴大圍貳師將軍,漢軍乏食數日,死傷者多。假司馬隴西趙充國與士百餘人潰圍陷陳,貳師引兵隨之,遂得解。漢兵物故什六七,充國身被二十餘創。貳師奏狀,詔征充國詣行在所,帝親見,視其創,嗟嘆之,拜為中郎。

漢復使因酐杅將軍敖出西河,與強弩都尉路博德會涿涂山,無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