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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P 418


作者:畢沅
頁數:418 / 518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中

作者:畢沅
第418,共518。
遣京鏜等使金報謝。

三月,丁酉朔,金主萬春節,宴群臣于神龍殿,諸王、公主以次奉觴上壽。金主歡甚,以本國音自度曲,言臨禦久,春秋高,渺然思國家基緒之重,萬世無窮之托,以戒太孫當修身養德,善於持守,及命左丞相圖克坦克寧盡忠輔導之意。於是金主自歌之,太孫與克寧和之,極歡而罷。



  
庚子,王淮等上太上皇謚曰聖神武文憲孝皇帝,廟號高宗。

癸丑,用翰林學士洪邁議,以呂頤浩、趙鼎、韓世忠、張俊配饗高宗廟廷。

時論有以張浚大類漢諸葛亮,亦宜預列。邁謂:「亮斬馬謖,已為失計。浚襲其事斬曲端,幾于自壞萬里長城。至于詐張端旗,尤為拙謀,徒足以召敵人之笑,沮我師之氣。」帝是其議。吏部侍郎章森乞用岳飛及浚,秘書少監楊萬里乞用浚,皆不報。

辛酉,樞密院言:「紹興初,吳玠、楊政畫蜀、漢之地以守,自散關以西付之玠,梁、洋付之政。蜀中諸邊,散關為重。願與二三大臣講求蜀中守邊舊跡,令制置司同都統司公共相度經久利便。據興元都統制彭杲申,大散關邊面,系鳳州地界,隷西路安撫所管,淳熙二年,鳳州改隷興元。竊以大散關係對境衝要,最為重害,兼緣鳳州郡事見系文官,即無屯守之兵,各無統領,亦非本司號令所及,緩急之際,議論不合,或有乖違,即誤國事。請將本州知州令本司選擇奏闢,彈壓戍兵。」詔:「彭杲于統制官精選練于邊防、民政之人,具名聞奏。」

丙寅,權攢高宗于永思陵,改謚懿節皇后曰憲節。

夏,四月,壬申,帝親行奉迎虞主之禮。自是七虞、八虞、九虞、卒哭、奉辭皆如之。

癸酉,金增外任小官及繁難局分承應人俸。


  

楊萬里以洪邁駁張浚配饗,斥其欺專,禮官尤袤等請詔群臣再集議。帝諭大臣曰:「呂頤浩等配享,正合公論,更不須議。洪邁固輕率,楊萬里亦未免浮薄。」於是二人皆求去,邁守鎮江,萬里守高安。

丁丑,金以陝西統軍使富珠哩鄂爾罕為參知政事。

癸未,金建女真太學。

丙戌,詔曰:「朕昨降指揮,欲衰捴三年,群臣屢請禦殿易服,故以布素視事內殿。雖有俟過祔廟勉從所請之詔,然稽諸禮典,心實未安,行之終制,乃為近古。宜體至意,勿復有請。」於是大臣乃不敢言。

是時執政近臣皆主易月之議,諫官謝諤、禮官尤袤知其非而不能爭。惟敕令所刪定官沈清臣嘗上書贊帝之決,且言:「將來祔畢日,乞預將御筆,截然示以終喪之志,杜絶朝臣來章,勿令再有奏請,力全聖孝,以示百官,以型四海。」帝頗納用。

陳亮上疏曰:「高宗皇帝于金有父兄之仇,生不能以報之,則歿必有望于子孫,何忍以升遐之哀告之仇哉!遺留、報謝三使繼發,而金人僅以一使,如臨小邦。義士仁人,痛切心骨,豈陛下之聖明智勇而能忍之乎?意者執事之臣,憂畏萬端,有以誤陛下也?」疏萬數千言,大略欲激帝恢復。時帝已將內禪,由是在廷交怒,以亮為狂怪。

五月,丙申朔,宰臣進請司諫之差遣,帝曰:「司諫之差,恐是初官,不當放行。」顧太子曰:「切不可啟此僥倖之門。」太子對曰:「僥倖之門,啟之則便有攀援源源而來,誠不可啟。」

己亥,左丞相王淮罷,以左補闕薛叔似論之也。帝旋諭叔似曰:「卿等官以拾遺、補闕為名,不任糾劾。今所奏乃類彈擊,甚非設官命名之意,宜思自警。」

丙午,金制:「諸教授必以宿儒高才者充,給俸與丞、簿等。」

戊申,京鏜等至金。故事,南使至汴京則賜宴。至是鏜請免宴,郊勞使康元弼等不從。鏜謂必不免宴,則請徹樂,遺之書曰:「鏜聞鄰喪者舂不相,裡殯者不巷歌。今鏜銜命而來,繄北朝之惠弔,是荷是謝。北朝勤其遠而憫其勞,遣郊勞之,使勤式宴之儀,德莫厚焉。外臣受賜,敢不重拜!若曰而民聽樂,是于聖經為悖禮,于臣節為悖義,豈惟貽本朝之羞,亦豈昭北朝之懿哉!」相持甚久。鏜即館,相禮者趣就席,鏜曰:「若不徹樂,不敢即席。」金人迫之,鏜弗為動,乃帥其屬出館,甲士露刃相向,鏜叱退。已而金主聞之,嘆曰:「南朝直臣也。」特命免樂。自是恆去樂而後宴。

丁巳,詔修《高宗實錄》。

戊午,浙西提舉石起宗,言海鹽蘆瀝場催煎官蔡氵冀,裒斂亭戶,不能舉職,乞與岳廟,帝曰:「此須放罷。」仍令吏部契勘蔡氵冀得差遣年月之侍郎,吏部言系賈選,帝曰:「選已罷,姑已之。自後吏部如銓量巡尉等當知警。」

庚申,殿中侍御史冷世光言:「縣令親民之選,昨吏部措置被案放罷之人,滿半年方許參部,不許注繁難大縣,止注小縣。小縣之民何罪焉!請令吏部遵守淳熙五年指揮,凡經彈劾之人,且與祠祿;知縣曾經放罷,半年後亦且與岳廟;兩次作縣,兩經罷黜者,不得再注親民差遣。」詔吏部看詳措置。

壬戌,始禦後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