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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P 428


作者:歐陽修
頁數:428 / 544
類別:古典散文

 

歐陽修集

作者:歐陽修
第428,共544。
右《廬山西林道場碑》,渤海公撰,公為隋太常博士時作,不著書人名氏,而字法老勁,疑公之書也。西林道場者,偽趙將竺氏舍俗出家,名曇現,始居于此。晉太和二年,光祿卿陶范始為現弟子慧永造寺,而號西林。按《兩京記》,隋嘗更名佛寺為道場,此碑大業十三年建也。顏魯公寓題碑陰百餘字,尤奇偉,今附於碑後。

【唐德州長壽寺舍利碑〈武德六年〉】



  
右《德州長壽寺舍利碑》,不著書撰人名氏,碑武德中建,而所述乃隋事也。其事蹟文辭皆無取,獨錄其書爾。余屢嘆文章至陳、隋,不勝其弊,而怪唐家能臻致治之盛,而不能遽革文弊,以謂積習成俗,難於驟變。及讀斯碑有雲「浮雲共嶺松張蓋,明月與岩桂分叢」,乃知王勃雲「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當時士無賢愚,以為警絶,豈非其餘習乎?治平元年三月十六日書。

【唐孔子廟堂碑〈武德九年〉】

右《孔子廟堂碑》,虞世南撰並書。余為童兒時,嘗得此碑以學書,當時刻畫完好。後二十餘年復得斯本,則殘缺如此。因感夫物之終敝,雖金石之堅不能以自久,於是始欲集錄前世之遺文而藏之。殆今蓋十有八年,而得千卷,可謂富哉!嘉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書。

【千文後虞世南書】

右虞世南所書,言不成文,乃信筆偶然爾。其字畫精妙,平生所書碑刻多矣,皆莫及也。豈矜持與不用意,便有優劣邪。熙寧辛亥續附。

【唐呂州普濟寺碑〈貞觀二年許敬宗撰〉】

右《呂州普濟寺碑》。呂州者霍邑也,唐高祖義兵起太原,始破宋老生於此。義寧元年,乃以霍邑、趙城、汾西、靈石四縣置霍山郡,武德元年更曰呂州,太宗十七年遂廢也。

【唐豳州昭仁寺碑〈貞觀二年〉】



  
右《昭仁寺碑》,在豳州唐太宗與薛舉戰處也。唐自起義,與群雄戰處,後皆建佛寺,雲為陣亡士薦福。湯、武之敗桀、紂,殺人固亦多矣,而商、周享國各數百年,其荷天之者,以其心存大公,為民除害也。唐之建寺,外雖托為戰亡之士,其實自贖殺人之咎爾。其撥亂開基,有足壯者,及區區于此,不亦陋哉!碑文朱子奢撰,而不著書人名氏,字畫甚工,此余所錄也。治平甲辰秋分後一日書。

【唐顏師古等慈寺碑〈貞觀二年〉】

右《等慈寺碑》,顏師古撰。其寺在鄭州汜水,唐太宗破王世充、竇建德,乃于其戰處建寺,雲為陣亡士薦福。唐初用兵破賊處多,大抵皆造寺。自古創業之君,其英雄智略,有非常人可及者矣。至其卓然通道而知義,則非積學誠明之士不能到也。太宗英雄智識,不世之主,而牽惑習俗之弊,猶崇信浮圖,豈以其言浩博無窮,而好盡物理為可喜邪?蓋自古文奸言以惑聽者,雖聰明之主或不能免也。惟其可喜,乃能惑人。故余于本紀譏其牽于多愛者,謂此也。治平元年清明後一日書。

【隋郎茂碑〈貞觀五年〉】

右隋《郎茂碑》,李百藥撰。其弟穎亦有碑,在今鎮府北大墓林中。余為都轉運使時得之。《隋書》列傳言「茂卒於京師」,此碑雲「從幸江都而卒」,史氏之繆,當以碑為正。

【唐郎穎碑〈貞觀五年〉】

右唐《郎穎碑》,李百藥撰,宋才書,字畫甚偉。穎父名基,字世業,而李百藥書穎世次,但云父世業,又書穎兄茂碑亦然。考其碑文,有「皇基締構」之言,則「基」字當時公私無所諱避,而于書世次,字而不名,不詳其義也。是以君子貴乎博學。嘉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書。

【唐郎穎碑陰題名】

右郎穎碑陰題名:柱國府僚佐三十二人,常山公府國官一百七人,合一百三十九人,為一卷。柱國府長史、司馬、掾屬各一人,諮議、記室、司倉、司功、司戶、司兵、司鎧、司法、司田、司士參軍事各一人,又有參軍事五人,行參軍十人,典長簽三人,常山國官、國令、大農各一人,常侍、侍郎、國尉各二人,典衛六人,舍人四人,城局、廟長、學官各一人,食官、廄牧各四人,典府長一人,典府丞二人,親事七十五人。穎以貞觀四年卒,此蓋唐制也。

【唐孝子張常洧旌表碣〈貞觀五年〉】

右唐《孝子張常洧旌表碣》,文字摩滅,僅可見其彷彿。蓋孝悌之為名,人之所甚慕,而旌表非為一世勸也。故特錄之者,惜其將遂不見于後世也。其文辭筆畫,亦自可佳,然不專取乎此也。

【唐九成宮醴泉銘〈貞觀六年〉】

右《九成宮醴泉銘》,唐秘書監魏徵撰,歐陽率更書。九成宮即隋仁壽宮也。太宗避暑于宮中而乏水,以杖琢地,得水而甘,因名醴泉焉。

【唐歐陽率更臨帖】

右率更臨帖。吾家率更蘭台世有清德,其筆法精妙,乃其餘事。豈止士人模楷,雖海外夷狄,皆知為貴。而後裔所宜勉旃,庶幾不殞其美也。

【唐皇甫忠碑〈貞觀十四年〉】

右《皇甫忠碑》,著作佐郎李儼撰。忠為泰州龍門令,歲滿,縣民前左勛衛裴公隱等一千三百人申省請留。八座報云:「公等請來遲晚,縣令今已替訖。好人堪用,縣國共須,豈一縣士庶獨懷忄希惜,所請不允。」忠以唐太宗時為令,當時台省文字如此可愛。泰州者,義寧元年以河中之汾陰、龍門置,治汾陰,武德二年徙治龍門,太宗十七年州廢。今碑後列縣人姓名,有錄事、鄉長、鄉老、裡正、縣博士、助教、佐史等。今之縣吏,惟錄事、裡正其名在爾。治平元年五月二日書。

【唐岑文本三龕記〈貞觀十五年〉】